曾经闹的沸沸扬扬,其实引起风波的,就是15年9月标题为《拳击能不能相信USADA》的一篇文章,作者叫豪瑟。其他所有文章都是引述的该文章内容(豪瑟针对USADA,自称文章有3个重点,1、梅2次睾酮/表睾酮比值如何如何 2、对梅静脉输液医疗豁免3、对莫拉莱斯的药检)。
豪瑟是HBO的拳击记者,他请教了(前药贩子)康特,然后写了文章。康特常被指责与VADA及其创始人玛格丽特.古德曼过从甚密,目前康特还在推特上拿斯彭思为VADA做宣传。作为多奈尔的营养师,康特曾把多奈尔拉进VADA,成为VADA的第一个拳击客户。HBO与Showtime、VADA与USADA是同行竞争关系,而梅威瑟与Sho和USADA合作,豪瑟和康特的角色和立场也就比较微妙了。
所有信息都出自豪瑟一人之口,这些年没见任何其他人帮他证实和补充丝毫信息(除了USADA的回应),甚至阿鲁姆和帕奎奥也不追究这个事。这个风波在国外根本没有闹下去,因为没有新东西,而老内容也缺乏说服力。反观当年USADA质疑美国英雄阿姆斯特朗,穷追不舍,最后水落石出。
为何说豪瑟的东西说服力不够呢,首先它是不是事实就不确定,所以很多派生出来的文章就用的“传闻rumor”字眼。曾采访豪瑟的伍兹提问:“对于那些你假设的梅威瑟测试阳性,是否得到了确切的证据?”豪瑟回答:“这取决于对此事有管辖权的监管和执法当局。一些信息也有可能通过民事诉讼中的发现而浮出水面。”显然,他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不是事实。
1、 说梅什么比值不正常,或什么3次检测阳性,如果证据确凿,那直接就可认定梅服药USADA舞弊,梅威瑟和USADA早被人告倒了,梅威瑟的腰带早归帕奎奥了。如果像豪瑟暗示的梅阳性都不怕,梅还有必要“输液掩盖”吗?
2、 说“特工”在梅家里发现了输液的证据,想想就是扯淡。如果想隐瞒,在家里干这点事还能让人发现了?哪来的特工,当晚是USADA的人员上门随机血检。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USADA后来不公布,你就不会知道梅输液了。
3、 康特说输液可以掩盖兴奋剂,WADA似乎也有规定,但在梅这个具体案例里我是不能理解的。比赛前一天掩盖有何用呢,之前几十天随时可能遭遇血检的。而且假如生理盐水和维生素就能掩盖,那掩盖就太容易了,这么干的人应该很多很多了。不输液,喝就不违规吧,一样能吸收(只是慢点),如果要稀释,750毫升够吗,多喝点嘛。要这么简单,康特何至于做贝托营养师时,让贝托查了个药检阳性呢。
4、 在10年梅威瑟自愿进行血检之前,所有拳击比赛只有赛后尿检,那时没见康特和豪瑟质疑药检,反而梅威瑟大大提升了药检标准后他们开始挑毛病。梅不属于奥委会管辖,梅自愿借鉴的奥运,称为奥运style(奥运风格、类型),谁规定必须是奥运会药检。即使只在训练营期间随机血检,对于拳击来说这已经进步太大了,见过康特和豪瑟对此表扬吗?一个自愿提高标准者(梅包括帕),完全可以和检测机构约定一种检测标准,总比一次尿检强吧,你还非要人家24/365,用意真的公正吗,就算奥运旗下,也不是所有运动员都要求24/365的。现在所有拳手(包括签约VADA的)都是24/365奥运药检吗,如果不是,又怎么说呢,如果拳手私底下输液生理盐水和维他命,或者换成喝,就不告诉你,VADA怎么办呢?奥运会检测是最严格的,USADA一直负责美国奥运和泛美运动会选手的药检,不知道为何这活不是VADA干。只知道VADA收费低一些,这是拳击组织、拳手喜欢的。
5、关于输液豁免,USADA是在梅帕大赛20天后才通知内华达运动委员会和帕奎奥方的,委员会因此对USADA不满,表示豁免的权利在委员会,但同时不忘表示“我们并不认为梅威瑟服药了。”而USADA回应的意思是,梅帕药检的标准远远高于州运动委员会的药检规则,州规则下,输液(盐水维生素)和喝水一样不违规,当然不用向委员会申请。而在梅帕约定的检测标准是USADA执行的,按照WADA的要求,输液是违规,需要申请豁免,自然是向USADA申请。
总之,豪瑟所说的3点,其中梅输液,得到证实,因为这是USADA自己说出来的。至于其他的,只能当作传闻,而且其中一点关于莫拉莱斯的,也没人感兴趣。要说输液这事有没有疑点,有,挺诡异的,首先为何输液,现在没人能确定。按照USADA的回应,梅威瑟在输液前通知了USADA,而USADA在赛后20天才给予豁免(有说法是输液时有USADA人员在场,也有说法是梅方赛后19天才申请)。这种信息让我们很难理解到底实际是怎样的原因和过程。梅输液为何会让USADA知道?每次血检结果都出来而且通过了,最后USADA干嘛还要把输液这事告知委员会和帕方?
像破案一样,一个说得通的过程,只能靠想象力了。反正说为了掩盖,本人不信。
让我来构思一下: 为了称重后补水,通常喝水就行,面对世纪大赛,也许梅出于某种奇怪的心理原因,大腕任性,觉得输液比较好,于是就做了,但他不知道这个违规,不涉及违禁药物觉得不是个事,也没通知USADA,同时也没觉得需要隐瞒。结果当晚恰巧USADA的人随机上门血检,知道了输液这事(或者看到了,或者梅自己说的),说你这是违规啊需要申请啊。但大赛在即,如果当时来个申请加豁免,根据合同就要马上通知帕方,帕方有可能闹事罢赛可不得了。怎么办?干脆就别言语了,隐瞒吧。可赛后过些天,一切都平静了,USADA越想越不行,隐瞒一旦暴露罪过就大了,还是让梅申请我再批复一下吧,尽管程序有瑕疵,但这就不是大错了。。。 我只能编到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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