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骑着蜗牛上高速 于 2017-3-12 23:10 编辑
14年1月9日,拳击界备受关注、已经沸沸扬扬一段时间的霍亚与海蒙、前金童推广CEO舍费尔(此前早已辞职)关系紧张的走向,有了结局。当天媒体纷纷报道,三方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内容保密。流传出来的有限信息基本一致,尤其以丹拉斐尔的文章最详细:关于舍费尔,要有一段时间不能在拳击界工作(同业竟止。舍费尔17年已经复出,如今自己搞推广公司);关于海蒙和金童公司,二者脱钩,海蒙的众多拳手(除了卡汗、马特西和桑塔科鲁兹)离开金童公司。
当然,这个和解协议不包括金童公司最赚钱的拳手、也是海蒙的最大牌,梅威瑟,早在14年,舍费尔辞职几小时后,梅威瑟推广就宣布终止了与金童推广自2007年以来的持续合作。此后的梅vs麦达纳二战,以及15年5月的梅帕大战,都排除了金童公司参与。
据报道,和解协议达成前,舍费尔处在霍亚诉他的仲裁案中,但现在发现,实际上二人是互相起诉对方。但最终还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有传闻说,在这个三方和解协议中,金童公司得到了海蒙数百万美元的赔偿。所以,有人推测舍费尔和海蒙曾经勾结,损害了金童的利益,这个赔偿是对二人所作所为的惩罚。 和海蒙协议分手后,霍亚很快又起诉了海蒙,共4条罪状,索赔3亿美元。这个官司持续了将近2年,于今年前段时间结案,法庭的判决是, 原告的4项指控,全部被驳回,霍亚完败。法官40页的判决书已经公开,其中详细说明了驳回的理由。
那么疑问就来了,霍亚已经与海蒙达成和解,为何又马上起诉呢。后来有人搞到了诉讼案中洛杉矶联邦法院存档的金童方的一些文件,揭示了和解协议的真相。
因和解协议有保密条款,3方都守口如瓶。所以外界对协议内容知之甚少,都以为和解是15年1月9日达成的,其实不是。原告在法庭文件中讲述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和解协议是20天前的14年12月19日签订的,协议的内容包括海蒙的拳手继续与金童公司合作,只是和以前相比,协议对海蒙的拳手有了更强的约束力。
以前海蒙的很多自由拳手与金童并不签长期合同,而是采用一场一签约的方式。及至后来,海蒙的另一部分拳手原本与金童签过长期合同,但合同到期后,也愿意变成自由身份,不再与金童续签长期合同。这样海蒙的筹码越来越大,尽管双方还照常合作、比赛还照样进行,但霍亚自己说,对海蒙拳手比赛的发言权越来越弱,霍亚想安排某拳手比赛,但在海蒙的脑子里,该拳手档期可能已被计划了。也就是双方想法不一样时,霍亚往往缺乏决定权。所以霍亚 在商业上,人都是利己的。为何绝大多数海蒙拳手愿意自由身,想必是他们觉得对自己更有利(如果觉得经纪人不好,他们也完全可以把海蒙炒了)。拳手长期签约推广公司,是拳击界的传统做法,因为推广公司的能量、资源要大过个体拳手。签约推广公司,拳手自己的发言权就小了,若与公司不和,公司可能把拳手打入冷宫逼其就范,因为别人也不能推广你的比赛。沃德和小查都是因为死活不服,最后与原公司分手,但沃德耽误了很多时光。当然,法律并不要求拳手一定要长期签约,可一个拳手如果没有特别高的身价(霍亚、梅、帕、库托、阿瓦这分量的)或势力(比如有海蒙撑腰),谁敢自由身呢,不掂掂自己的分量,还不签合同,根本没人鸟你,你找不到比赛对手,也没人安排你的比赛。像科瓦列夫,开始比赛不要出场费,有杜瓦愿意推广,就谢天谢地了。所以海蒙拳手,是个特殊现象,新事物。
回到主题,和解协议里继续合作并增加对海蒙新的约束力,当使霍亚满意了。但霍亚方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幼稚的错误。协议中有一条规定,大意是,如果将来海蒙觉得合作不好,可以解除合作。这似乎说明霍亚方非常愿意继续合作而且不会主动终止合作,但相比以前,如今海蒙被加了新的紧箍咒,也许海蒙将来会觉得合作不舒服,那时他可以提出分手。霍亚的算盘也许是,现在我的权利大了,等到将来,我把你的拳手都利用够了,再分手我也赚了。而且,协议还规定,海蒙即使想分手,还要花几百万给这些拳手赎身。
一场长期同居、闹掰后的破镜重圆,没想到戏剧化了。霍亚脑海中的“将来”,只持续了几天,就接到海蒙方要解除合作的通知。协议签订20天后,就在媒体以为达成和解的这天,1月9日,海蒙行使了协议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花几百万买回了协议中列出参与合作的全部拳手。
霍亚没想到这个“将来”就是没有将来,顿时觉得被海蒙骗了,霍亚说协议沟通当中海蒙方继续合作的语气是肯定的。霍亚当即决定要起诉海蒙。
在披露的法庭文件中,霍亚方陈述说,海蒙明知道金童公司有机会推广这些优质拳手,对金童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持续是极端重要的,是有无限价值的权利,但海蒙方隐藏了他们的意图,金童认为这是欺诈,金童坚决不同意解除合作。霍亚声称因分手给金童造成的损失超过1个亿。
显然海蒙耍了心眼,他压根不会接受什么紧箍咒,海蒙新的构想应该已经暗地里实施了(2个月后,PBC电视拳击系列就由瑟曼vs古雷罗上演了)。双方分手,金童的损失必然重大,毕竟这些拳手的招牌和资源对金童至关重要,金童多年来也为拳手的成长付出了心血(比如维尔德,前32场比赛全是金童推广的)。如果海蒙主动提出分手,霍亚必然要求的补偿会很多。海蒙给霍亚画个大饼,让霍亚觉得将来可以吃到大饼,再分手,自然要求的补偿就少了。
但协议既然有白纸黑字,哪能依赖协商中对方曾口头说过什么。海蒙说协议条款都是双方商量和讨价还价的结果,霍亚他们对条款的意思很清楚。
霍亚肯定咽不下这口气,后来的诉讼罗列了海蒙更多的”罪证”,连带把海蒙新的合作伙伴(比如迪贝拉推广、古森推广等)也牵扯其中,索赔3亿美元。当然,这些“罪证”后来在法官眼里都是无价值的,没有一条指控是有证据的。而海蒙方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和包括雅各布斯、桑塔克鲁兹(仍然签约金童公司)在内的6位拳手证人。用法官的话说,“不能把猜测和传闻当成证据的替代品”。法官还认为海蒙的所做作为是促进了拳击行业的竞争。 迪贝拉说,虚伪的霍亚多年来是与海蒙合作的独家受益者,你卖掉了拳手的推广权,然后海蒙与我们合作,你却说我们反竞争。
最后我想说,合作其实也要看实力对比的。筹码的变化会导致权力的倾斜,如果双方对自身筹码分量理解不同,对现状不满,就会产生权利争夺,权利往往就是利益。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强扭的瓜不甜,走自己的路未必不是好事。但还有一句话,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何做叫识时务,有时候历史也很难判断。
海蒙简介:海蒙被认为是这些年来拳坛最有权势的人,据说现在拥有约200位拳手;海蒙又是最神秘的人,因为他从不接受媒体采访,能看到的海蒙照片,非常少,我似乎只看到一张。 海蒙今年62岁,曾经哈佛大学学经济,也获得了哈佛MBA学位。职业早年做歌手经纪人,客户包括惠特妮休斯顿等。2000年开始进入拳击界,做拳手经纪人,早期的客户包括福雷斯特(专克莫斯利)、布雷维斯特(击败过小克)、杰明泰勒(专治霍普金斯)等。2006年梅威瑟为了追求和霍亚的大战(在顶级公司,阿鲁姆显然不会支持尚不强大的金童公司,明确反对梅打霍亚。阿鲁姆给梅提供了同一公司的马甲,被梅拒绝。),聘请了海蒙做经纪人,海蒙帮助梅威瑟脱离了顶级推广(给阿鲁姆70万美元),从此梅威瑟走向了巨星神坛。从创纪录的霍梅大战开始,也开启了海蒙与金童的合作历程。仗着海蒙的资源和金童的不断壮大,霍亚发起了对阿鲁姆的冷战。
精华【牛贴】霍亚、谢弗与海蒙的是是非非 http://bbs.quanji.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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