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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21: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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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ousky 于 2010-9-23 21:31 编辑
楼主说得很合理,我不用证明他的证据是100% 充分,但我可以证明他的论证与论据匹配,
但他至少没有给出一个谬论。
但我可以证明他的论证与论据匹配,而你的论据和论证不匹配。shimartin 发表于 2010-9-23 15:13 
不错,LZ的论证确实与数据相匹配,也确实不是谬论。但问题是,我要表明的唯一观点就是:LZ给出的那一组数字不能充分说明问题,加以深入和某种解释之后能得出相反的结论。而你“不用证明他的证据是100% 充分”,又怎么能说我这唯一的观点是错的呢?换句话说,只要有人,看到LZ列出的数字后认为大克与刘易斯击败的对手情况差不多,而后看到我顺着LZ的思路列出的那个名单后又产生了相反的观点(或者像你一样推论出列出这组数据的人的观点是“老刘对手强于大克对手”),那么我的这一结论就没有问题。
所以说,我有理由怀疑你不大清楚我要论证的是什么。请你仔细看清了,我和LZ、你讨论的原帖和回帖没有一句话是说我认为“老刘对手强于大克对手”,更谈不上什么兜售,虽然这确实是我的主观观点,但却并不是我在这里要论证的东西。如果你想要纠正我的这一主观观点,没必要按照现在这种思路,更没必要在这个帖子里。你如果想要把我列出的那份名单再进一步深入,比如说提出什么“历史P4P排名高不代表和老刘对打的时候排名高”之类的,同样是有意义的,但是对我最初的帖子构不成反驳。
你接下来的几乎全部问题全是基于以上的这个错误,所以我就没有必要逐条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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