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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20: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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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议将题目改一改。这个题目会吓坏一批态度相对客观的人,而事实上进来的多数是帕迷,而且有托的嫌疑。
2) 你为帕出尔反尔拒绝奥运血检罗列了两种可能。有没有可能加一种可能?那就是帕吃过药。或许帕知道,或许帕自己都不知道。当全世界都有疑问的时候,不知你为何对此可能绝口不提。而对于另外两种可能,却极尽解释,是否可以这样说:“欲辩人清白,何患无辞?”但请记住,清白与否不是辩得来的,是需要证明的。
3) 血检OR强迫血检:在和平谈判中从来就没有强迫一说。强迫的东西可以拒绝吗?事实是:帕签意向合同没人强迫的时候同意“奥运血检“,在你说的“强迫血检“下第一次拒绝了,而在没有被强迫的情况下又同意了。再进一步,帕提超重一磅罚款1000万美金,带8OZ拳套而非10OZ被梅接受,为什么你视而不见?
4) 梅方怀疑/诽谤:A。梅方可以怀疑,要和帕在拳台上以命相搏的是梅自己,他怎么没有理由要求双方的决斗在同一平台上?〈疑邻盗斧〉说的是做人心态要阳光没错。但这只是道德范畴。其主人公好像没有受到处罚。就算如你所说受过鞭刑,但是拿一个千年以前的中国故事来应用到今天的美国谈判,好像有些过时。古时候寡妇不得另嫁,男女不得通奸,否则要浸猪笼。
B.梅方诽谤与否不由法官/陪审团决定难道由大众决定?诽谤无论在当今的中国还是美国都是一种罪,罪名从来都是在法院决定。至于你说的诽谤程度问题,那只是将影响宣判与处罚。讽刺的是,当一些人在大呼梅方诽谤之时应受最严厉处罚时,身处漩涡中心的帕却还按兵不动,不仅如此,谈笑风生中各项荣誉却还接踵而来,仿佛丝毫没有受到诽谤的影响。
时间有限,我难以言尽,请看是否谈了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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