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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01: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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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liub 于 2013-4-23 01:18 编辑
闲着没事 发表于 2013-4-23 00:56 
也是各有各的理,但我们绝对是朋友
我对梅威瑟的看法,跟论坛的很多朋友不同!
我认为:以梅威瑟的综合能力,可以不断挑战新的高度!甚至统一一个级别的四根金腰带!
但梅威瑟团队作为商业运作,尽量避免遇到“强手”,而毁了不败战绩!也毁了“钱途”!
在这点上,我认为:小梅威瑟不如其父辈!
老梅威瑟挑战当年的“超级巨星”伦纳德,虽败犹荣!
其叔叔挑战后来的“三冠王茨尤”,敢于“亮剑”!令人佩服!
为观众奉献了精彩的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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