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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6-24 15: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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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看不下去
好帖。虽然观点不是很赞同,但是文笔、思路很欣赏。
不管楼主顶谁都是好样的。
不过,我 ...
最爱重拳 发表于 2010-6-24 14:15 
谢谢称赞!
梅威瑟变得强势:我是指相对第一次谈判时而言。很简单,在谈判破裂以后,梅威瑟打的莫斯利比帕奎奥打的克罗蒂有分量,梅莫大战是140户PPV,帕克之战是70万户PPV. 如果梅没有因此变得更强势,帕为什么自己主动又要接受14天期限?别忘了,是帕自己在第一次谈判的最后拒绝了这一条件。
商业谈判往往都是这样,有优势的一方提条件,所以梅在胜莫以后要求条件另设,这很正常。
血检:我从来都不认为这是鄙视性条件。毫无疑问对双方都是公平的。不是说没有血检就不干净,但是有血检岂不是更干净?对手对帕有质疑,接受对双方而言都公平的血检是帕证明自己清白的最好方式。恕我直言,帕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像《皇帝的新装》里的皇帝一样,梅就是那个指出来的小孩(或者说是辛特龙)。
6:4分成:我一直认为这不太可能,但是毕竟都还在谈。我只是说这要求有其合理性。众所周知,拳赛收入主要靠PPV,梅以往创造的PPV高,所以他有理由提出拿大头。谁都想多赚钱,况且,在分成上拿大头会产生心理优势,凭这个要求不能断定梅是逃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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