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看不下去 于 2020-2-5 20:43 编辑
这一段辩护词所犯的错误,就是从结论到结论,简单的轻飘飘一句“ 这在内华达州的持证运动员里是个很平常的行为 ”,再往深处就没有了!怎么平常了?你说平常就平常?支撑呢?数据呢?相似的案例呢?每年多少例算平常?USADA直接不负责任、大嘴一张,一点支撑也没有,直接就断定“平常”,其虚浮无比的态度,令人汗颜!这种小丑的辩护词,当成论据,实在是太寒碜了!
看不下去,实在是看不下去。是我看不下去。原来我的网名应该叫“看不下去”,你应该叫“对于USADA总能看得下去”。 
我的新闻来源,起码是无关利益的第三方,比USADA的辩护词客观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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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搞笑!这段话的重点在于说明小梅的行为不违反NSAC的规定,而NSAC对此既不禁止也不实行监督。USADA需要对“common practice"举什么证?
并且,事后NSAC的执行总裁Bob Bennett也表示小梅没做错什么,注射IV没有违反规定,他们没有丝毫兴趣进行调查。
而你在127楼的原话是:
梅威瑟那么精明的人,请求输液不向体委请示,偏要往USADA那儿跑,
犯最简单的穿衣戴帽的错误,
正说明了梅威瑟和USADA串通一气,相互勾结。
请问小梅要向体委请示什么?
为什么要往USADA那儿跑?因为拳手跟USADA签有药检协议,拳手所为受制于USADA遵循的WADA条例,你说他不往USADA跑往哪跑?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个好律师,因为我没做过。倒是你李涵辰,东拉西扯,避重就轻,胡编滥造,颇具神棍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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