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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氏怀疑小怕吃药而要求小怕必须接受梅氏飞检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好象我国以前的条子办案一样,我怀疑你有罪,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否则,呵呵,不说了,大家都知道孙志刚是什么下场.小怕到地吃没吃药呢?那么多的兴奋剂检测机构赛前赛后都监测不出来,既然查不出,就是没有小怕吃药的证据,说小怕是药人,吃军药什么的真是屁话!要知道在各国司法界司法理念都是疑罪从无,就是说梅氏的要求与米国的法律精神是相悖的,而且这种行为是对对手的不尊重,尤其对小怕来说是极具侮辱性的,因为小帕除了是一个拳手同时还具有非国议员的身份,梅氏没有证据就大肆宣扬小帕吃药的言论将对小帕的政治生涯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我想任何一个理智的,人格健全的有尊严人都会上诉到法院以求获得公正!(当然也会有视人格为粪土的人会答应梅氏的要求) 我这里有一个有趣的设想,如果小怕提出由于小梅生活不检点,是小受,可能有爱滋,和其比赛风险太大,要想和自己比赛必须满足怕氏检验法的要求拿出自己不是小受,没有艾滋的证据来,(当然其他机构的证明小怕会和小梅一样是不会采用的),帕氏检验法就是要求赛前飞检查查小梅的P眼有没有被搞过的痕迹而已,你们说钱梅会不会为了向帕方及广大拳迷证明自己不是小受,没有艾滋,而把P眼贡献出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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