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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5 19: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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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游走,我觉得那个裁判真该枪毙。
库托负虽说已是定局,可人家库托连游走练了好几年了,从割麦子就开始练,跟马甲再练,因为游走是半路出家不够精湛被马甲击倒,对克罗地还是接着练游走,库托的游走可以说还是有进步的。表现一下不行吗?那个死裁判凭什么不让库托用游走赚个更有体面的点胜???
点负不重要吗?大马奎兹就是因为在帕奎奥身上赚了个点负所以一次次的把自己卖出好价钱。被KO的哈顿,和被TKO的霍亚等于扒了两层皮,而马奎兹只等于扒去一层皮,差别大了!可恶的裁判,等于打劫了库托的财富,应当判抢劫罪!
有人替小帕鸣不平,说小帕丧失了表现击倒的机会。这个机会到底有多大,不可而知。恐怕要比对马甲那场小,因为库托的脚步并未迟缓,最后回合的体能胜于对马甲那一场。
有人说逃跑有失尊严,那是一定程度上的。两个东西,A游走;B剥夺比赛权利。那个更有失尊严??毫无疑问是后者!因为后者是赤裸裸的剥夺。本来光明睁大的比赛为什么弄得黑乎乎的,那个裁判害了库托,也损害了小帕的形象。其罪当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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