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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拳击裁判打分解析之一
职业拳击裁判打分非常的复杂,之前在下有一篇文章宏观的概述了一下打分规则。这篇文章,是针对一个细节来详细的阐述本人理解,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拍砖
今天的主要要表达的就是大局观对裁判的影响以及裁判怎么样具体的在争议回合分歧回合打分。
众所周知,拳击比赛不可能每一个回合都会有清晰的一方赢下来,总会有很多回合打的比较焦灼,互有击中,场面看起来不分胜负,那么,如果连续有几个回合都是这样的话,裁判会怎么样取舍呢?裁判会凭着个人的喜好单个回合单个回合孤立的去看吗?我个人的理解不是的。
对于一场12回合的比赛来说,偶数回合,都是裁判通盘考虑胜负方的回合。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裁判会通过把这场12回合的比赛分成,如果只打4回合是谁赢?只打6回合是谁赢,只打10回合是谁赢,打12回合是谁赢?这样来断点考量争议回合。
举一个例子,如果一场比赛前4个回合,A明显打的占优,比分3-1。但是5-6两个回合都打的模糊,不好区分胜负,那么如果有一个裁判把第五回合判给了落后方B,那么,第六回合他就必须会补给A,以保证A方会4-2拿下前六回合。
如果,另一个裁判,把第5回合给了A,那么第六回合,他就可以补给B,比分也是4-2。
因为前六回合通盘考虑,A拳手清晰的赢下三个,输了一个,两个争议回合,那么这六回合比赛,A无疑应该判胜,如果第五回合和第六回合不补分,只按喜好打分,如果这两个争议回合都判给B,那么比分就会变成3-3打平,但是,大局观考量,B方清晰赢一个,清晰输三个,争议两个,他是不配打平的。而A方发挥更好,六回合清晰赢三个,模糊两个,输一个,判平对A不公平了。
所以,如果裁判第五回合给B,第六回合就必然会补偿给A,来保证前六回合4-2,A方获胜。如果有的裁判第5回合也是给的a,那么第6回合他给a,就是5-1,给B就是4-2。总之A方获胜,就是公平的打法。
接下来我要说的,可能是很多朋友没有考虑到的,就是输掉的回合因为补分强行打成赢,而且还是合理的。
还是上面的举例,前四回合A拳手清晰的3-1。五回合打的争议,注意一定是第五回合打的争议,不清楚如果判给B,第六回合即使A方输了,也是要必须补偿给A的!!因为A方清晰赢了三个,清晰输了两个,打平争议的第五回合一个。就算这样,前六回合他也是3-2赢的。如果5回合争议给了B,六回合A输了不补给A,也给B,就会导致前六回合B方输三赢二平一,却3-3平分。这才是不公平的,因为通盘考虑前六回合,B方不配打平他是2-3输掉的。但是因为第五回合打错了,所以第六回合必须反补给A,即使A第六回合输了,也要反补给A,保证前六回合结束,A方3-2平1获胜
就因为这个半场,或者偶数回合通盘考虑胜负的存在,所以裁判打分经常会出现三个裁判争议回合很多,但是结果却都指向了同一个拳手获胜。
这并不是黑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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