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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诚心想和大家探讨一个问题,还是体重问题。不管什么迷,我们都抛开个人感情公正发言。
为了能把话说清楚,我们还是以帕奎奥对马加利托的超次中(148-154磅)比赛为例(不谈重量级。重量级涉及人的生长极限比较复杂)。
拳击比赛在体重方面,我认为有两个原则:1.拳手体重一定要在该级别体重范围内;2.要尽可能体现公平比赛的原则(又不是打架赌狠,当然要讲究公平性)。
按照过去的做法和很多拳迷的理解,只要拳手体重在148-154磅范围内,而且上限必须是154磅,这样的比赛才叫公平合理、货真价实。果真如此吗?
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148磅拳手是很难长期成为该级别(148-154磅)拳王的,最后拳王金腰带都落入了该级别的上端“体重”,148-154磅整个级别体重的拳王演变成“154磅的拳王”。148-154磅的金腰带变成了“154磅的金腰带”(起码从普遍性来说是这样)。表面的公平掩盖了实质性的不合理。
把级别的上限体重和比赛时的上限体重混为一谈是造成这一不合理现象的根源。“148磅的”和“154的”比赛,把比赛的体重上限定定在154磅,就普遍而言肯定是154磅的获胜。从148磅、149磅……到154磅各个体重的夺金“机会”根本就不平等!谁都不应该剥夺该级别体重下限拳手夺金的权利!
再举个夸张的例子,112磅的拳王和160磅的拳王打,你把体重上限定在160磅,就普遍而言肯定是160磅的赢;如果把上限定在112磅,160磅的拳王也受不了。
同理,148磅的和154磅的打,不通过谈判就硬把比赛体重上限定在154磅显然是不合理的。
既然不合理就要改革!显然,现在职业拳击在体重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性尝试(如果总把拳击组织的官员当着腐败无能分子是不是自己的心态有问题啊?),即,双方从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谈判确定比赛体重的上限(只要在该级别体重范围内就行),而不是一定要在该级别体重的上限154磅。把实际比赛的体重上限和该级别拳手的体重上限区分开来,从而更体现出比赛的公平合理性。使该级别的不同体重的拳手有公平的夺金机会。也使拳迷们能看到更多的精彩比赛。 梅、马的144磅;帕、库的145磅都是成功的案例。
已连续升了8个级别、身高只有1.68米的帕奎奥对身体强壮、身高1.83米的马加利托,如果比赛体重上限在154磅,马加利托的身体优势过于明显,帕奎奥在身体上吃亏太多,这样的比赛显然不合理、不公平!谈判体重150磅应该相对合理些,也更能体现公平比赛的原则,比赛也会更加精彩。帕奎奥在150磅身体仍然处于劣势,有很大的挑战性!
通过谈判确定比赛体重的上限是目前最公平、最合理的方式。
是在148磅夺金、149磅夺金……还是在154磅夺金都是超次中的体重范围,都是超次中的金腰带,其价值和含金量是完全相等的,根本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是148-154磅整个体重范围内的金腰带,而不只是154磅的金腰带。大家说是不是?望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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