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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说150磅
协商150磅打比赛,应该没有人非议吧?比如梅马之战,144磅,这是什么啊?干吗不是139/147呢?
职业拳击规则,是一个比较松散的规则,比如酬金:靠,咱俩在拳台上你一拳我一拳的,凭什么酬金是2/8开啊?我挨打的就不是拳头啊?但是组织允许协商,那没办法,协商酬金可以,.协商体重,也可以,这是组织允许的, 是规则之一,这样的例子多了,不需再举.
二/再说金腰带
那么大家不满意的肯定是争夺腰带本身了."争夺"这个词有问题,如果这个腰带是马甲的,应该鄙视一下帕:俺老马这个腰带是154拿的,你干吗要在150夺我的?可是,这个腰带不是马甲的,目前在组织手里面呢.
所以,正确的描述的应该是:帕对马说,咱俩在150磅干一场吧,中不中?马说:中! 然后,帕与马一起向组织申请,我哥两在150干了, 也是超次中的范畴,可不可以拿腰带啊?这个时候组织说:中!
三/所以,他俩在150磅打无可厚非,他俩向组织申请,打赢的拿腰带,组织说拿就拿贝,既然组织允许,我们着急个啥啊?这肯定也是组织规则之内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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