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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孩有修长的身材和娟秀的面容。衣着整洁,脸上一副若有如思的样子,淡淡笑着,在路边直直地独行。
起初实在看不出她有什么地方不对。后来见得多了,看她脸上的笑没有任何改变,走路的样子也一直一样,才觉得有点不对。
问问知情人,说:这是个疯女。她是因为被她的姐姐抢了她男朋友才变成这个样子的。
真的很想知道,她的姐姐和她现在的姐夫,在日日的生活里,是不是要避开这个可怜的妹妹才能求得眼不见为净?人避开了,心里避得开吗?
也许根本就避不开,时间久了,就熟视无睹。
也许根本就没有避开,没必要,更无所谓她的境况。
——要求害她的人对她的怜惜是不现实的。要有,那也不过是惺惺作态,当不得真。
爱情是自私的。所以有些现代人不太在乎自己的女朋友或男朋友能不能长久,而更在乎曾经拥有。象歌里唱到的一样:何必费心地彼此约束。爱你时要你,爱他时要他,很正常很应该。
原来爱与不爱都在一句话里。始乱终弃,只是现在我已经不爱你了,看到另一个更帅的更漂亮的或更新鲜的更年青的,才发现我原来爱的不是你。所以不用担道德的债,因为我不爱你了再和你在一起只会让彼此更痛苦,尤其是“让你痛苦”。
前些天看到一个歌手说和女朋友分手,找了个原因是“我还不想有婚姻”。如果不是写了一首歌意外红了,想结婚的可能就是他,现在出名了,有钱了,想要更“相配”的可以轻易得到,那还要那个旧的干嘛?说“不要她了”显得太直接太无情,说个“再等我十年再结婚好不好”才是最牛的。你等不了?那就没办法了,我还爱你,但是我不留你。
她哭着离开又是一首好歌的题材。
好潇洒的爱情观!
这个疯女就这样继续走着,日复一日。
因为看来真的很不疯,我就想象她其实并没有疯,只是以她的疯态来脱离开世俗,用冷眼来旁观这个奇怪的世界,或许还想看清楚一点她的姐姐姐夫。
但这个疯女还是这样继续走着,年复一年。
在寒风中,在烈日下,在雨雪天,无遮无挡,直来直往。她的两肩渐渐有了高低,并倾斜到超过十五度角了。背微驼了,本来整洁的衣服,现在已经穿得凌乱不堪,脸除了被晒得灰黑,显得异常苍老之外,笑容也十足地痴呆了。
终于放弃那个可笑的幻想:她终究是真的疯了!
也有几年没有见到她了。不用问她现在好不好。因为她根本就不好,也永远不会好了。
只是有一点我弄不明白:一个被命运割伤了心脏的人,在她的绝境里活着,为什么竟是笑着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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