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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04: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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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回 63楼(tays95) 的帖子
引用第67楼反对伪科学于2009-02-01 04:01发表的 回 63楼(tays95) 的帖子 :
那你这个逻辑上就更加有问题了,除了50楼外,其他的帖子都发于怒剑管理的那个倡议贴之前,请问你这个质问从逻辑上来讲成立么 就是因为在之前所以不用被所谓的“质问”,
你在这之前说的话我有质问过你么……
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你明明就知道了警告已经发出而且不是倡议帖而是之前给你的“谈话”。
我相信你心里已经了了……
你的提问我可能之后无法回答了,
你要是对我个人有意见那就直接发消息给我得了…………
如果你是希望大家看到你的发言,那就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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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丢脸的话你也说的出口,我也真佩服你的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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