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26803
威望7376 威望
财富1677811 拳币
贡献7329 贡献
管理员
管理员
- 积分
- 226803
- 威望
- 7376 威望
- 精华
- 4
- 财富
- 1677811 拳币
- 贡献
- 7329 贡献
- 在线时间
- 10590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7-12-26
- 最后登录
- 2024-6-30
- 听众
- 26
|
楼主 |
发表于 2015-3-3 17: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在不是我想不想一棍子打死“钓魚也疯狂”,而是到现在为止还有“钓魚”的支持者拒绝承认剽窃。前面,“森之梦”为了给“钓魚”辩解,拒绝承认我那个《拳击史上的今天》算我的作品,还提出什么没有出版、没有评判、没有独创性等借口。
看他“森之梦”闭门造车时连《拳击史上的今天》的原文都没看过,我只好给他解释,我那篇《拳击史上的今天》有独创性(涉及到我个人的看拳经历,在某细节上还提到过当年的北京大雪),也有相关评判,而且现在是网络时代了,不能以“出版不出版”当“作品”的衡量标准了。结果,“森之梦”不敢提“出版”“独创性”了,鸡蛋里挑骨头提出“二十四史”当标准,按他的意思,要是评判等方面不如“二十四史”的,就不算作品,就可以剽窃。
为了反驳“森之梦”这种“评判方面不如二十四史就不算作品”的观点,我举了不少例子,其中就包括《青铜》《明朝》《莫拉莱斯/迪亚兹之战》等长短不一的实例。在证据面前他森之梦无法再坚持“评判方面不如二十四史就不算作品”的观点,竟然说我把话题转到二十四史和《明朝》上,还说我是移形大法。
他森之梦都从我的《拳击史上的今天》移到二十四史上了,还不许我根据他这话题再拉回网络作品《明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