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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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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qiuqiu 发表于 2011-10-29 17:31 
拳击的商业谈判酬金分成到底以什么直接依据本人没有深度研究过。以一般商业准则来看PPV算是一个重要依据。 ...
至少到现在为止,在这场闹剧中小帕没提出过拿大头吧,如果没记错的话。
----------兄弟,你还真记错了,梅帕谈判中双方都提出过拿大头。最早应该算梅威瑟方面的表态,说帕奎奥要想跟他平分酬金,那将是最冷的一年(还是最冷的笑话?忘了),这是在09年双方根本没有正式谈判时梅方的表态,应该是帕库之战前。
帕库之战后,帕奎奥有了开价的本钱,于是帕方开出6成、145磅的条件,但正式谈的时候还是退回到5成、147磅。
梅莫之战后,因PPV票房极佳(非重量级历史第二高),于是梅方开出6成报价。我之所以不相信2010年7月帕方所谓答应梅方所有条件的说法,主要原因就是此前梅方这个6成开价,我认为帕方不可能答应这个条件(将近一年后帕奎奥顾问康茨说漏嘴,帕方根本没答应过梅方所有条件,甚至药检条件都没都答应。也即帕方所谓答应梅方所有条件的说法是个谎言,就像谢菲尔、埃尔比回击的那样)。
对霍亚、哈顿、莫斯利三位同样对手,梅威瑟的PPV均高于帕奎奥,他当然有资格要大头。如果这次帕马三战PPV票房还不如梅马之战,那梅威瑟确实该要大头,起码52:48不算欺负帕奎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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