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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6: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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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眼007 发表于 2011-5-27 00:45 
错,别人善于用刀,自己善于用剑,难道去用自己不擅长的刀去和人家比刀吗?那不是傻子吗
是啊,我善于在讨论中摆事实、讲道理、找资料、列证据,某些人在这方面做不到,找不到相关的事实、证据,就只好大喊口号、随意诬陷、人身攻击了。
比如当初那个“BWHJX”/“幻影杀手”,就编造我“支持小梅赛后拒绝血检”的谎言;再比如“叱咤风云”,自己的观点被戳的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了,就开始发帖直接人身攻击,什么“小丑”“落水狗”之类的词都用上了。比“刀”比不过,也许这就是他们擅长的“剑”吧?
可惜,他们这种“剑法”在正常的论坛没有容身之地。嗯,没“地”了,于是只好拎着“剑”找船过水上生活去了。海洋广阔,估计他们的“剑法”还是大有可为的,希望他们玩儿的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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