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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08: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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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凭你的智商是从哪里看出说话尽咬自己的舌头了,没有侮辱你的意思,如果实在觉得没有什么可以狡辩的也不用 ...
bwhjx 发表于 2010-6-1 23:26 
我一样没有贬低人的意思,不信我可以往详细说说
下面是复制你的原话:
我觉得如果这还不行那还可以要求不论输赢都要拿大头再不行就拿全部酬金基本百分百不用比赛了,而且还会有一批没有大脑的人视之为不迁就、不犯贱。
按你上面这段话的意思,推掉比赛的最厉害的借口还是酬金分配的要求,如果在酬金分配上分岐太大,或者一方开价毫无诚意,比赛协议很难达成。
你和楼主讨论的显然是“最佳避战法”,而且楼主的最佳避战法是“飞检”这一新兴事物,你语气上认同楼主的观点,但又认为“酬金分配”这一老问题还是避战最终极的杀手锏,你说你的发言没有“别扭”的地方吗?你不承认你是打算顺着楼主的意思往下说,却无意中走对楼主的反面去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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