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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令狐冲 于 2010-5-22 11:39 编辑
换句话说:只要梅认为可以轻易对付的,虽然已经捆绑血检商标,但具体血检程序还是由梅来定,大可以象征性检检。而针对帕则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理由是:阿鲁姆说,小梅应该受到谴责,计划中的p4p之王-世纪大战的黄金大赛可能告吹。老阿说同意接受了早前梅提出了14天奥运会式的药物检查用以证明他们没有服用违禁药物,帕甚至同意接受赛后在更衣间里立即进行血检的要求,来证明自己毫无隐藏也没有服用任何兴奋剂,但是这比赛因为梅提出14天进行血检而帕只同意24天。但是现在我们获悉梅-莫比赛之前他们他们只在18和19天进行了血检,而梅轻松获得比赛胜利,虽然莫在第二回合重创了梅,但是莫只不过是灵光一现,看起来好像一个老迈的拳手在比赛。
阿鲁姆说:我们已经知道内华达州运动委员会并没有要求血检,这不过是金童推广和USAD签下的协议,有报道说他们也不过是在18和19天进行,而梅并没有坚持14天。
阿鲁姆说,14天只是USADA 的要求,如果该比赛告吹,很显然,小梅应该负主要责任。
具体血检程序用得着隐瞒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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