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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2: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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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五:保定恶魔
说到许广才,在其被枪决二年后,曾经出现过一个犯罪手法与其相似的连环杀手,论危害性更甚于许广才,只不过发案地点不在北京,没有那么出名,因此可能不大为人所知。其实,地点离北京也不是太远,就在河北省的保定市。
1993年4月至10月,保定市连续发生强**人抢劫案件。罪犯一般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广场及候车室活动,寻找作案目标,选择外地妇女,利用其探亲急于和亲人见面,打工急于找到工作,做买卖急于联系成业务等心理,以引路、帮助找工作、洽谈业务等为名,引出车站,将妇女哄骗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使被害人没有反抗的机会和环境。罪犯连续作案18起,共杀死15人,当时国家**部将此案内定为“11•4”特大系列女尸案。最后,保定警方花了极大的力气,才通过设卡巡逻的方式(和抓许广才有点类似-蹲点死守)将罪犯抓获-吴建臣:男,1958年9月生,小学文化,河北蠡县东辛庄村人。
吴犯1983年判刑后,整天游手好闲,吃喝嫖赌,不务正业。从监狱出来后,以修鞋卫生,养家糊口,其老家不少群众,包括吴德妻子、亲属在内,都被其表面现象所迷惑,都说吴在监狱里改造好了。其实,他每次都以到保定购买钉鞋皮子的名义外出作案,当他杀人抢劫来的衣物被妻子和亲属问起来由时,他都回答是买旧皮子时顺便买的,当他作案后把被害者的孩子带回家时,人们问起孩子的来历,吴回答说是从保定拾的。从而蒙蔽了家属及乡亲,隐蔽了其强**人抢劫的真面目。
吴建臣在火车站、汽车站物色好目标后,便一起乘公共汽车和租机动三轮车前往作案地点。吴犯选择的作案地点是京保、保么公路沿线附近的偏僻地带,以阮庄伟中心,沿京保、保么公路向相反方向延伸,呈全开放直线形跳跃式流窜作案。
随着吴犯作案成功次数的增多,其犯罪心理和行为动作得到不断强化,形成了固定的习惯性作案动作-从火车站、汽车站物色好侵害对象,乘坐机动车到达作案地点,对被害人先掐后勒,勒颈后打结,搜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钱物及证实被害人身份的物件,然后逃回老家。
这个案子给我印象比较深,第一是因为这是我接触的最早的几个连环案件之一,因为家里有亲戚在**司法系统工作,那时单位都订着杂志,有时候亲戚就拿回家里看,我记得当初好像是从民主与法制杂志上看到这个案子的,里面还有吴建臣的照片,现在只依稀记得是各肤色很黑的中年男子,也不知道受害人怎么都被这个其貌不扬的人给骗了;这里多说一句,虽然看了无数的案子,但很多有名的罪犯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当初看犯罪升级的时候,书里居然没把孙海波他们的照片给放出来,后来在上海的一本杂志里看到一张其模糊的照片,只能看的到他有点胖,还有黑龙江的张四维,在95年的蓝盾杂志里见过他的照片,但也很模糊,可惜我很多收藏的杂志都被我妈在一次搬家收拾中全给卖了-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还耿耿于怀。
第二个原因,是我记得杂志里描写吴骗受害妇女到作案地点后,一般都提出那种要求,而受害人大都非常顺从,很多人还提出要钱的要求,我当时非常惊讶,不明白受害女性怎么都这么不自重。现在想想,估计杂志里写的都是吴的供述,其真实性肯定大打折扣,但不知道当时杂志怎么那么轻易的就写出来了,不怕受害者家属告他么。
这两天,天津开发区的撞人事件闹的动静不小,毕竟是有9条人命啊,现在网上也有很多质疑的声音,像为什么警察没有果断的击毙罪犯啊,为什么警察不开枪打爆大客车的轮胎呢等等,咱没在现场,也没看监控录像,没有发言权,我要说的还是继续咱们的话题-连环杀人案,当然,提天津的这个事倒不是跑题,因为下面这个案子的犯罪手法就是——撞人。这个手法非常罕见,我到现在还没见过第二例。
档案六:公路杀手
1998年2月9日下午4时许,福建省仙游县枫亭镇霞桥村村民李某来到一个新基建的工地转弯,转了几圈后,突然发现一条血迹从福厦路边一直滴到她的宅基旁,地基旁边堆着一堆新土,新土是从附近土堆处移来的。谁吃饱了撑的,会去移土堆呢,会不会有人在那儿埋了什么东西?一个不详的念头在脑里闪过。回家后,她越想越害怕,便向枫亭**分局报案。
**干警来到位于国道324线137公里+705米东侧、李某宅基地北侧地基旁,小心翼翼地挖开土堆发现一具呈仰卧状的全裸女尸,尸体上用一条牛仔裤、紫红色西装外套、胸罩、三角裤及一个水泥袋覆盖。
仙游县**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经法医尸检认为,死者系高坠或被机动车辆碰撞而死,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寻找尸源。
就在“发现无名女尸”的消息在仙游县不胫而走的时候,2月12日上午,仙游泰立鞋厂女工付某回到赖店镇象岭村,对邻居蔡某某说,厂方托她催他妻子陈秀梅去上班,否则要除名。蔡某某楞住了:奇怪,妻子几天没回家,怎么没去上班?他匆匆赶到厂里,得知陈秀梅2月8日晚8时30分下班,与同厂一位女工一起回去后就再也没来上班。那位女工说,当晚她们各骑一辆自行车,一路同行到海田岭三岔路口就分手了,以后再也没见面。
蔡某某心急火燎地道亲朋好友家找了一遍,都没找着。后来,听说广播播的一则认尸广告很像他的妻子,便赶到枫亭**分局报案和认尸,一看照片,一眼便认出这个无名女尸就是他的妻子陈秀梅。
2月14日,警方在赖店镇锦田粮库的三郊线路段发现血迹,并认定是陈秀梅遇害的第一现场,京分析认为,死者系机动车碰撞死亡。于是,一个由刑警和交警组成的联合专案组成立了。警方在福厦线仙游路段撒开了天罗地网。
就在警方侦查无名女尸期间,福厦公路仙游路段连续几天又发生多起机动车撞死、撞伤行人而后抢劫的案件。
1998年2月9日晨5时,仙游县赖店镇榜头村36岁的妇女陈某某,身穿红衣服,在福厦公路郊尾边路段网莆田方向行走时,被一辆汽车撞倒后,随身携带的黑色小挎包被抢走。
2月10日凌晨5时许,又有一名妇女在仙游县郊尾卫生院前的福厦路行走时被一辆汽车撞到,身上的挎包被抢。
2月14日凌晨5时许,仙游县枫亭镇沙溪村妇女朱秀清在枫亭市场卖完菜,挑着箩筐往回走,路经福厦线枫亭梅岭头路段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在路旁边沟里,两位过路老人发现后,把她扶起来,她只动了动嘴唇,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她丈夫说,她身上50多元卖菜款和手上戴的双狮牌手表不翼而飞。
仙游警方分析认为系列作案的可能性极大。经与各地警方联系,发现324国道福厦线沿途泉州市、惠安县、晋江市等地均有类似案件发生。
1998年2月4日上午9时许,惠安县“110”接到报警:有人在惠安火车站前路南侧草地上发现了一具女尸。警方赶到现场,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机动车辆撞后,造成胸肋骨、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严重破坏大出血而死亡,尔后被抛尸。当天下午,死者丈夫连某前来认尸,确认死者系其妻、惠安辋川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庄秀玉。其妻昨晚骑得一辆自行身上的一只英纳格手表及一个钱包不见了。
2月6日上午,家住宁德市飞鸾镇某村的蔡某,向惠安县**局螺阳派出所报案。他叙述了2月4日凌晨遭抢劫的经过:
那天,我从福州作客车到惠安县涂寨找朋友,不料夜间车子坐过头,凌晨2时许,我在惠安县螺阳镇东风村路段下车,沿福厦路往北走,约在距铁路桥下300米左右,一辆车从背部把我撞倒。我顿时失去知觉,待我醒来,天下着细雨,我脸朝天躺在路边的田里,双手、脖子均被绳子捆着。一个男子用手剥我的内衣纽扣,把我**露出来,用嘴巴咬我左乳头,还用手把我的**捏的生疼。我还感觉那人摸我的下身,因为我下身穿太多的裤子,他脱不了,就把我的金脚链扯掉抢走。之后,那人站起来,爬上公路开车走了。我睁开绳子,爬上公路,发现金手链、金项链、金脚链、钻石戒指、一块眼形女式石英手表以及内有5000元现金的一件苹果绿女式皮革行李包和一个黑色女式挎包都被抢走。
莆田县灵川镇东沙村26岁的蔡桑霞和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28岁的朱丽玉,从广东打工回来,没想到在国道边侯车时会招来横祸。1998年2月21日凌晨2时45份,她们乘坐的一辆由深圳开往仙游的卧铺大客车,在枫亭镇白蛇过路枫莇路口停下来。她们各带着一个小孩,随身带了好多行李,下车后,便在路边等车。不一会儿,朱丽玉看到两束光直射而来,她感到不妙,就赶紧抱起儿子避让,可还是被紧逼而来的车撞到在地。不料,这辆撞到她们四人的大货车开出几十米后又返回。车在她们行李外侧停下,驾驶室下来一个人,将她们贵重的行李都提到驾驶室内,然后把车开走。4个伤者后被一辆三轮摩托车送往当地医院抢救。万幸的是,经法医鉴定,蔡桑霞的损伤属重伤,朱丽玉德损伤属轻伤。
这次,警方终于有了目击者:作案的车辆为一部长斗、长头、普通挡板的东风牌大货车!!
呵呵,我的本意是给大家介绍一些不大为人知的案子,所以这些案子一般网上很少有资料,所以只能一个字一个字打了,除了黑衣人李永枝那个,当时看着杂志上密密麻麻的字,着实犹豫了半天。幸好不知是哪位名作家,在网上写了一篇“神秘的黑衣人”竟让我给查着了,我一看跟我手头上的杂志写的一模一样,马上毫不犹豫考皮黏贴,真是多谢他了!不过贴完感觉好没成就感,连下面的两个旅馆杀手也没啥劲头写了,所以就另写别人了。
突破!3月15日,专案组在仙游县郊尾镇沙溪加油站后面的厕所旁发现一部长头长斗东风牌大货车。经访问得知,该车晚上出车,白天车主在车上睡觉,行踪可疑。车主是一个绰号叫“阿狗”的莆田县华亭镇的人。据说,“阿狗”还是停薪留职的教师,近几年都在运输沙石。
据门卫回忆,2月21日下午,他到加油站后面的厕所小便,看到这辆无牌东风车就停在旁边,驾驶室一块玻璃坏了,怕东西被盗,他踏上踏板,发现“阿狗”用一本书盖着脸在睡觉。随后“阿狗”拿一袋梨给他吃。他说,梨吃后,水果袋还扔在加油站旁的垃圾堆中。
专案组对该车进行认真勘查,在车辆油箱底部提取点点油渍。对油渍化验得知,该油渍为猪油,与“2.21”案受害者之一从广东带回的猪油相同,且对水果袋进行辨认,确认该水果袋系受害者从广东装水果所用。种种迹象表明,该车主有重大嫌疑。
夜晚,游荡在福厦路频频作案的东风大货车,终于被掀开神秘的面纱。3月7日,该车车主“阿狗”在莆田市涵江区某村其姘头林某家被警方抓获。经审查,“阿狗”对在仙游、泉州、晋江、惠安等地所发生的系列驾车杀人、抢劫案件供认不讳。警方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大吃一惊,阿狗供认,自1997年11月至1998年2月间,盗窃两辆东风牌货车和一辆拖斗。而后,用盗来的东风汽车故意驾车撞人14起,共撞死妇女9人,撞伤8人,还抢走被害人金银首饰、现金等大量财物。
“阿狗”侵害的均为夜间行走的女性,且多为穿红衣服的年轻女性。审讯时,警方问他为何要开车撞死撞伤走在公路边的女人。他说,主要是寻找刺激,报复女人。因为他对老婆非常好,老婆却跟别的男人好。他讨厌她,也讨厌女人。他说,报复杀人也是他犯罪的根源。1998年1月26日晚9时许,他开车路经惠安县洛阳某石材厂时,因对该厂老板庄某欠他几万元石材款多次催讨未还而怀恨在心,见其妻李某(33岁)从一家店铺出来,便开车将她撞死,然后剥光她的衣裤,仍到路边水沟里。第二天,他开车路过这里,看到庄家人在哭叫,心里高兴极了。
话说回来,天津撞车的案子到现在也没有个完整的官方说法,看来天津市宣传部做的工作很到位。我觉得这种趋势很危险,再过一段时间,可能记着这件事的人也不多了,ZF会认为这种靠时间推进来模糊事实的方法很好,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事件都会以这种方式“过去”,即使是在传媒、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好,下面先把撞车的案子说完:
“阿狗”的真名叫吴元松,40岁,原籍莆田县华亭镇,是个停薪留职的教师。他1978年开始代课,1980年补员,在仙游枫亭镇某小学任教。有一次,因盗窃被当场抓住,**人员在搜查他的住所时,发现大量的饭罐,还有女人的胸罩、内衣、内裤等。1982年,他因名声欠佳,被调到榜头镇某中心小学任教。据说,当时他经常利用夜晚躲在男厕所里,透过隔板缝隙偷看**或女学生。1986年,吴元松因调戏女学生而别仙游县教育局、人事局处以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1991年,吴元松又被调到盖尾镇某小学任体育教师。1992年,吴元松停薪留职,下海做沙石生意,搞起了个体运输。
案发后,**机关对吴元松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
1999年6月3日,吴元松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系列撞车杀人案画上了一个不完整的句号,吴元松虽然伏法,但他给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的痛苦和伤害远没有结束。
档案七:由点到线再到面
陕西省,又称为三秦大地,是举世公认的中华民族的摇篮和中华文明的发祥地,这个地方是绝对少不了大案的。早在90年代初,西安就出了个魏振海,搅了个鸡犬不宁。1993年,西安城堡大酒店3名日本人被杀案曾被列为当年中国第一号刑事案件,这起案件一直到11年后,才被广西警方利用高科技手段侦破。这里多说一句,1993年,西安市还曾经发生了一起大案,在12月9日凌晨。西安市农业银行营业部被劫,犯罪份子在持械杀死3名值班员后,打开金库,劫走了人民币75.8万元,此案到目前为止似乎仍未侦破。
到了1997-1998年,西安又出了件大案,这个案子大家可能非常熟悉,因为有导演把它拍成了一部非常成功的电视剧-12.1枪杀大案。这部剧我非常喜欢,里面虽然没有大腕,但是剧情非常好,拍的也好,演员演的也好,表现手法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这个案子发生在97年年末,破案在98年3月,主要是发生在冬季。当时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第一站就定在西安,**部可是给陕西省**厅和西安市**局八处下了死命令,必须在三月底破案,因此,12.1当时被列为陕西省冬季严打第一号案件!下面我要说的呢……嘿,还不是12.1,这个大家看电视都知道了么,我要说的,是陕西省冬季严打第二号案件。可不要小看这个案子,因为这个案子里有一个非常凶残的连环杀手。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女青年贾小妮(18岁)被案犯强**害于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案犯在作案时,用火烧掉了死者的阴毛,并抢走了自行车。这起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局刑警支队会同长安县**局刑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这个案子发现时,尸体已经开始**,技术上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侦破工作仍采取常规方法:即分析案情、刻画案犯、划定侦查范围。依据这起案件的现场勘查、案情分析、调查走访等工作,警方将案犯限制在这样的范围内:年龄在18-45岁之间,心狠手毒,可能受过打击处理,昼行夜伏等。因此,警方的侦查范围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辐射了十几个村、镇,同时召开各所、队长及乡镇干部会议,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案件没有进展。
正当专案组工作顺利进行的时候,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仍在这个乡的太平村和南丰村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在勘查这两个现场时,专案组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等方面分析,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就在上述工作开始不久,外乡、外区又连续发生了8起此类案件,时间是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发案地分别在长安的细柳、祝村、郭社;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地。注:12.1枪案于三月二十九号胜利破案。离**部要求的三月底仅差了两天。因此西安市局有大批警力空了出来。而接连的强**人案的发生,已经引起了陕西省**厅的极大注意,西安市局的刘平局长、吴金彪副局长、刑警支队穆文修支队长、**康副支队长(都是熟人,估计刘刚也应该去了,呵呵)先后多次奔赴各个发案现场,指挥、协调技术及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同时,专案组认为,案犯作案手法娴熟,有一定的反侦查技术,绝不会是第一次作案,因此,专案组在对已发案件继续工作的同时,开始收集近十年来在周边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资料。这一收集不要紧,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
最早的一起案子发生在6年前,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的王英英(18岁)惨遭犯罪分子强**害,此案久侦未破。而接下来的1993年、1994年,在整个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连续发生了7起,在这8起案件**死亡6人,这8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一条线即第一阶段亦初期阶段;而从1995年开始,类似案件发案有所平缓,到1996年的两年间,西安地区共发案6起,共死亡3人,这6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二条线即第二阶段亦平稳阶段。客观的说,在以上两个阶段,案件的发生无论是从影响程度来看,还是案发数量,同当时西安市的治安形势、发案水平相比是相适应的,并无特别之处。(这里我说明一下,西安警方的能力还是相当可以的,特别是在1995年,西安市**局曾经侦破一起系列强**人案,死亡人数多达12人,这起案子和此案当时并案情况我手头没有资料,不敢妄言)因此警方对案件的性质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这期间,所有的案件都被当做独立的点而就个案展开工作的,破案方式按部就班,缺乏总体联系的基础,因此,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在6年里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都均未破获。到了1997年和1998年,这一系列案件的发展到了高峰期,无论是数量和影响程度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但作案频率高,凶狠残忍,而且作案的过程形成了固有的模式,甚至达到了“娴熟”的地步,这一阶段终于导致了警方对整个系列案件有了真正的分析和认识。1998年,此系列案件已受到国家**部的高度重视,**部在该年将此案与宝鸡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于6月告破)及豫陕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于99年告破)列为部督大案,要求陕西省**厅全力侦破!
随着专案组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案犯的特征愈来愈明显-案犯单人行动、年龄偏大、像是外地人、大胡子等。这个时候,个别专案组成员认为,这些案件系同一个案犯所为,应全部并案侦查。专案组则认为,尽管已发的案件有许多相同点,但是缺乏众多的科学并案依据;此外,据幸存者提供的案犯特征和作案方式,有的也大相径庭,相去甚远。为了少走弯路,专案组重新部署警力,设立了新的专案机构:以发案地的郭社、细柳、祝村为主,继续侦破已发的案件;同时,又抽调部分警力,加紧对现发案的侦破,以现案带积案。同时,侦查措施也重新做了调整:
一、继续加大摸排力度,重点放在外地人员身上;
二、加强警力,巡逻、守候并采取化妆侦查;
三、组织幸存者对案犯画像,并继续寻找其他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线索;
四、技术上与外围地区联系,发现类似案件,提供并案依据;
五、根据受害者被抢走的三轮车、自行车等物品的特征、案犯的模拟画像,在全市发协查通报;
六、组织受害者在案发地周围寻找辨认案犯,并重奖提供线索者;
就这样,一张大网已悄然撒开。案件发展到此,专案组对全案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对案犯的刻画也更加准确。因此,侦破工作向良性发展。到了1998年11月,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1998年11月,郭杜专案组根据调查走访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乡窑场临时打工人员宋乾平符合其中一名案犯的特征,且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立即奔赴旬阳,在当地**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于11月13日将宋乾平抓获。经审讯,宋交代了郭杜“11.01”强**人未遂等6起案件,但对其他案件没有任何突破。经警方调查,排除了宋乾平作案的可能性;紧接着,有一名群众向调查**反映:“9.23”强**人案案发当天,曾见杜永村的张育平在现场周围活动。经查,该张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遂即派专人守候。1月19日晚,在张育平在外抢劫一辆出租车、驾车逃回家中时被守候的**发现并抓获。经审讯,张交代了“9.23”抢劫强**人等案两起,但其对其他的案件亦是一无所知。经警方调查,又排除了张育平作案的可能性。到现在为止,警方也是相当的吃惊,连抓两名案犯,只是侦破了几起个案,刚刚形成的观点、认识又受到威胁,个别**对专案组的正确分析又产生了怀疑和动摇。此时,专案组领导都及时地同大家分析案情,让大家明确:案情是朝着有利于警方的方向发展的,表现为:案件的特点越来越清楚,案犯越来越明确:那就是,除了张育平和宋乾平,还存在着第三个罪犯,真正的连环大案的凶手显然另有其人!专案组下令,案件攻坚已到了最后阶段,所有参战干警务必坚守岗位,坚定破案决心,将一切置之度外,所有刑警、交警、武警及相关派出所全力以赴,务必侦破此案!
1998年12月13日,一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被受害人史亚茹认出,经警民合围将其抓获。此凡开始抱有侥幸心理,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警方不急不躁,不打不骂,耐心教育;外围警方一边调查其身世,一边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结果收获很大,在其住处发现了两个案件受害人的赃物,审讯的专案组成员也通过研究其心理、了解其身世、掌握其弱点,再加之一些审讯谋略的合理和适时运用,给案犯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压力,终于迫使案犯彻底缴械。
王万明,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1981年11月,该王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根据王万明、张育平和宋乾平的交代,有关单位的立案登记和警方查证、走访落实来看,共破获抢劫强**人案件60起,其中强奸或强奸后杀人未遂39起,强**人21起,共死亡21人,最早的案件发生在1992年4月,最晚的案件发生在1998年11月,时间跨度是7年,也就说在这7年中,在西安市长安县的镐京、郭杜、马王、祝村、义井、兴隆、内苑、斗门;雁塔区的鱼化、丈八;阎良区的阎良、振兴、新兴3个区县的14个乡镇、面积约为1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同时有3个各自独立、互不联系的案犯从事抢劫强**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从地域来划分,60起案件中长安的9个乡镇共有43起,死亡9人;雁塔2个乡镇11起,死亡9人;阎良3个乡镇5起死亡3人。从作案量来划分,宋乾平作案6起,均系强奸后杀人未遂;张育平作案2起,死亡1人;王万明作案52起,死亡20人。因此,在整个强**人系列案中,王万明作案的比重较大。另外,7年的时间跨度也是以他1992年6月2日强**害王英英开始,以1998年11月24日强**害刘立红案结束。
至此,陕西历史上最大的系列强**人案(我觉得可能也是全国最大的,至少比2007年媒体上所吹的全国最大系列强**人案段金泉案件要大),在陕西省**厅和西安市**局的巨大努力下,全面告破!因为一些原因,此案在公开的媒体中并未做特别报道,只是少数媒体曾刊登此案,但内容皆甚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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