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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一掰中国的连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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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2: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这段时间的案例

早期的案件我知道的不多,估计这类案件有一定数量,曾经在萨苏的博客里看到写一个桂林系列杀人抛尸案的,好像就是80年代的,死了估计10人以上,我就不知道,因为手头资料太少,我有资料的只有这么几起

贵州独山文继全系列强**人抛尸案

福建浦城系列杀人毁尸案

四川曾饶春系列杀人案

其中曾饶春的案子四川法制报在2009年曾经重新披露过案件过程:http://www.scol.com.cn/law/sdbd/20090204/20092412022.htm

浦城的案子也大概说一下,这个案子我是从旧书摊买的一本凶杀案例专集里看到的,85年出版的,用了整整12页讲了这个案子,我大概说说:



档案四:福建浦城系列杀人毁尸案

1976年春,福建省浦城县水北、富岭公社的群众,相继在山坡、沟壑等处发现被烧焦的人体残骸碎骨。经**机关现场勘查,在黄龙山、珠溪外坑、石狮尖下、黄碧下凹等地找到焚尸埋骨现场和残尸4具,并从现场附近搜获锄头1把、浙江省产的小圆镜1面、旧毛巾2条、棕色塑料鞋1双。由于尸体被肢解、焚烧或腐烂变形,只能从躯干、颅骨、臼齿等可辨部位认定均为男性。根据埋尸处无衣服和贵重物品,死者颅骨呈粉碎性骨折、有钝器打击伤痕等推测,谋财害命可能性大。经将现场查获的锄头与埋尸坑壁锄痕比对吻合,认定锄头为作案工具。

发现4具无名残尸后,浦城县委立即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从**、法院、林业部门及当地公社抽调32名干部,开展侦查工作。根据发案现场地处闽浙山区结合部,现场遗留物多为浙江省出产等分析,认为被害者可能是外来人口。通过大会动员、公布案情、小会座谈和个别访问,把群众发动起来。专案人员在群众协助下,20天内对300多名外来人口进行排队摸底,从中发现下落不明的8名,并从群众提供的34条线索中,发现王传芳有重大作案嫌疑。王传芳,原籍浙江省云和县,长期在浦城县山区采松脂,经常出没于发案现场一带。1975年10、12月王传芳先后数次到叶辉五、曹春香家借锄头,而借曹家的一直未还,作案现场查获的锄头,经曹春香辨认,证实是她家的。当地群众先后交出王传芳送的和从王手里买的衣物百余件。1976年3月25日,在浙江省云和县**局协助下,将王传芳拘留审查,从他家里查获可疑衣物、手表等126件,经失踪者何森火、翁学兰、王盛苗的亲属辨认,各自认出其亲人的衣服、鞋子和手表等物。据此,认定黄龙山等作案现场的4具无名尸是王犯所为。对王犯的审讯,从排时间、查活动、追去向入手,运用政策攻心,促其坦白交代。王犯摸不到底,加以做贼心虚,终于陆续交代1972年10月至1976年1月,他为谋取财物,先后以介绍松脂、香菇等生意为名,把浙江省的何家元、吴火贵、吴光亮、项自申、何森火、赵小马、翁学兰及福建省的王盛苗等8人骗到深山,用锄柄、木棒打死,而后肢解、焚尸,并供出8个被害人的埋尸处所。经专案人员按失踪时间和现场遗物等逐一核查,证实黄龙山等4个作案现场,被害者为翁学兰、何森火、王盛苗、赵小马;又在乌龙山、靖坑等地找到何家元、吴火贵、吴光亮、项自申等4人的被害现场,经逐一挖出尸骨检验,证明王犯所供属实。

从勘查现场到逐一核查取证,历时半年,专案人员往返闽、浙、赣3省、7个地区、27个县(市)、67个公社,搜索山林、沟壑百余处,行程3万多里,终于破获8起杀人毁尸案。1976年10月26日,浦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罪大恶极的谋财杀人犯王传芳死刑,押赴发案地区执行枪决。



补一下前面提到的许广才强**人连环案侦破记录

1990年3月的一天,北京市**局刑侦二处副处长王军的案头上摆着一些卷宗——它们从案发地所在的不同区县调集而来,内容都是近年来发生却未能破获的强**人案——

2月11日,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果园里发现一具由山海关地区来京的女青年被捆绑**的尸体;3月7日,在这一地区又发现一具被奸污后残害的外地女青年的尸体。不到一月,竟发生两起**案,作案手法和现场痕迹能证明,丰台区发生的两案属同一人所为。

丰台两案发生后,王军和处里的同事查看了案情,总觉得现场痕迹似曾相识——他不由得想到了一件在京津两地引起很大震动,至今未破的旧案:1988年3月5日,天津南开大学女生杨某在朝阳区被害,市局刑侦处曾出面协同朝阳分局对案情进行技术分析,专家们根据现场提取的足迹及自行车轮胎印记,为案犯勾勒画像——当时的专家里就有王军。

这很可能是同一凶手跨区作案!

王军当即调来朝阳区天津女大学生遇害案的案卷对比——果然和3月7日那起案子足迹一致!

这些年北京市多次发生年轻妇女被**的恶性案件,是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为获得更多的线索,刑侦二处相继从各区县**局调取**案的相关材料。

在案情分析会上,大家分析了1987年8月到1989年10月,朝阳、丰台、大兴发生的5起残杀外地妇女案。它们和丰台新近发生的两起案件一样,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都十分凶残。同样,这些案件作案现场均在荒郊野外的菜地、果园,偏僻,范围大,尸体不易被发现,地面条件差,并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线索不明。

这7件案子发生在不同的警区,呈现分散、孤立的状态,按照常规一直由案发所在地的区县**局分头查办,通过这次案情分析会,终于迈出了并案侦查的关键步伐!

这个“一个案犯所为”的假设,设立得不错,但需要检验。

王军支持这一假说,并立即派遣法医、痕迹技术人员对发生在各区县的共7起外地女青年遇害案从尸检、现场痕迹、作案手段的勘察记录进行串并分析。

结果很快出来了。

相同点:7案(6死1伤)均为先奸后杀;伤口都集中在胸部和阴部;从伤口上看,凶器种类相同:为一种较大型的水果折刀;多数女尸胃内溶物较饱满,约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从手段上看,女尸大多下身裸露,上衣扒至**上方;现场足迹可同一认定的有两起:1990年3月7日最后一起和1988年3月在朝阳地区发生的天津女大学生被杀一案足迹一致;朝阳丰台两区跨度虽然很大,但现场上都有自行车轮胎的反映;

不同点:丰台地区女尸都是利用死者围巾、腰带、月经带、高筒袜进行捆绑,而朝阳地区发现的女尸无一捆绑现象;朝阳地区女尸除在胸部、阴部多次刺创外,并剖腹将内脏扒出。

分析勘察结果有个原则:相同点是事物本质性的东西,不同点只是大量事实中偶然性的东西,对偶然性的东西不必费精力分析研究,而应该抓住主要环节进行推断。

7件案子有一位幸存者程某某,她1989年7月案发被发现时尚存生息。据她描述:案犯年龄在30岁上下,说北京话,身高175米左右,中等体态,长方脸,留小胡子,穿老板鞋或皮棉鞋,骑一辆黑色或墨绿色男式28型自行车,车后带有粉色或**弹簧锁。案发当晚,案犯在北京火车站以介绍工作为名和她接触,随后带她到一家小饭馆吃饭,喝啤酒。……刑侦技术人员从该餐馆提取了20个空啤酒瓶上的指纹,经技术处理和排除工作后保存起来。

根据已有证据,用“凶手为同一人”的假说推断,可以无矛盾地得出结论:案犯不是外地流窜来京人员;案犯身高175米左右,30岁上下,中等体态;从现场遗留物分析,死者都是外地来京人员,从尸体分布情况看,朝阳地区的受害者,极大可能是由北京火车站方向带走的,丰台、大兴的是由永定门火车站带走的;案犯有一辆自行车,并有一把大号的可折叠的水果刀为凶器,作案后不丢弃凶器,说明他有反侦查意识或者对刀有强烈兴趣;极大可能案犯的居住点或工作单位在两个火车站中间或在其中一个车站附近;从残害女青年的手段上看,罪犯极大可能是性变态的亢进者;现场反映出案犯不计后果,极大可能没有犯罪前科。

根据这些判断,王军立即调整了办案部署。首先由市局刑侦处牵头,组成朝阳、丰台、大兴、北京站分局、铁路**局参加的联合专案组。有一种紧迫感非常明显地拥塞在王军心头。他知道,这次交手的是一个不可理喻的变态狂魔。他察觉到案犯在加快作案的频率,1989年以前发生5起,1990年2、3月份连续发生了2起。说明案犯屡次得手,胆子越来越大,近期内仍有继续作案的可能。

王军及专案组决定:侦查与抓捕同时进行,不给犯罪分子一丝可乘之机。

专案组制定了以两个火车站为始发点,以罪犯作案时行走路线的6个要道为监控点的设卡布网蹲守方案。

1990年4月初,专案组全体参战人员瞪大眼睛像钉子一样牢牢固守在负责地段。在两个火车站安排的秘密力量也极具特色。在永定门站转悠的是在保姆市场雇请的一位四川女孩,一个聪明秀美的姑娘,深明大义十分勇敢;北京站安排的是女侦查员,一身妖艳打扮,涂脂抹粉——王军和同事们和她开玩笑,脸涂得跟猴屁股似的。她们每个人身上带着qie听器,每天晚上在车站徒步活动,后边都跟着侦查员。

工夫不负有心人。4月3日,天色已晚,但火车站依旧人来人往。四川姑娘和女侦查员一如既往在火车站转悠,她们拎着行李,脸上是焦急茫然的神情,仿佛初来乍到。

可疑人员出现了!一个身高175米左右,穿老板鞋、留小胡子,体态特征与画像十分相似的男人在永定门车站出站口逡巡,一双眼睛不时扫向人群中打量。眼尖的四川姑娘注意到他,有意无意地凑到他附近……21点50分,那人与四川姑娘搭上话了:“干嘛的?是不是找活儿干?”

“是。大哥,帮帮忙吧!”

蹲守的侦查员听得清清楚楚,随后见他带着四川姑娘来到一旁,推出一辆黑色28型自行车,车上挂有粉红色弹簧锁。四川姑娘一屁股就坐在后车架上。她张望了一眼,见侦查员点头示意,便欢天喜地地随他去了。

自行车驶进茫茫夜色中,向西南方向而行。4名侦查员采用自行车和汽车交替跟踪的方法,紧紧咬住。自行车所到之处越来越偏僻。

到了关键时刻,决不能“脱稍”!此时侦查员换作徒步跟踪,紧随其后。

案犯始终没有察觉他的一举一动全在警方的监控之下,到了一块菜地里,他凶相毕露,又要故伎重施。蓄势待发的侦查员如神兵天降,猛扑过去,将他一举拿下。

警方当场从案犯身上搜出作案用的凶器——一把尚带有前案斑斑血迹的大号水果刀。根据幸存者程某某提供的线索提取到的指纹中,也发现了和案犯一致的指纹。

案犯许广才,31岁,北京市铝制品厂供销科仓库保管员,家住崇文区,厂址在北京站东侧,案发前分析与之完全相符。经审讯,许广才交待了连续残杀外地女青年的罪行,并供认在此时间和地区内,他还强奸、杀害了三名北京本地女青年。

至此,历时近三年之久的,受害者6死1伤的系列**案,终于告破。王军率其领导的专案组荣立集体一等功。此案的确复杂艰难,案犯许广才的凶残也足以令世人震惊。1991年6月1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许广才死刑。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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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五:保定恶魔

说到许广才,在其被枪决二年后,曾经出现过一个犯罪手法与其相似的连环杀手,论危害性更甚于许广才,只不过发案地点不在北京,没有那么出名,因此可能不大为人所知。其实,地点离北京也不是太远,就在河北省的保定市。

1993年4月至10月,保定市连续发生强**人抢劫案件。罪犯一般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广场及候车室活动,寻找作案目标,选择外地妇女,利用其探亲急于和亲人见面,打工急于找到工作,做买卖急于联系成业务等心理,以引路、帮助找工作、洽谈业务等为名,引出车站,将妇女哄骗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使被害人没有反抗的机会和环境。罪犯连续作案18起,共杀死15人,当时国家**部将此案内定为“11•4”特大系列女尸案。最后,保定警方花了极大的力气,才通过设卡巡逻的方式(和抓许广才有点类似-蹲点死守)将罪犯抓获-吴建臣:男,1958年9月生,小学文化,河北蠡县东辛庄村人。

吴犯1983年判刑后,整天游手好闲,吃喝嫖赌,不务正业。从监狱出来后,以修鞋卫生,养家糊口,其老家不少群众,包括吴德妻子、亲属在内,都被其表面现象所迷惑,都说吴在监狱里改造好了。其实,他每次都以到保定购买钉鞋皮子的名义外出作案,当他杀人抢劫来的衣物被妻子和亲属问起来由时,他都回答是买旧皮子时顺便买的,当他作案后把被害者的孩子带回家时,人们问起孩子的来历,吴回答说是从保定拾的。从而蒙蔽了家属及乡亲,隐蔽了其强**人抢劫的真面目。

吴建臣在火车站、汽车站物色好目标后,便一起乘公共汽车和租机动三轮车前往作案地点。吴犯选择的作案地点是京保、保么公路沿线附近的偏僻地带,以阮庄伟中心,沿京保、保么公路向相反方向延伸,呈全开放直线形跳跃式流窜作案。

随着吴犯作案成功次数的增多,其犯罪心理和行为动作得到不断强化,形成了固定的习惯性作案动作-从火车站、汽车站物色好侵害对象,乘坐机动车到达作案地点,对被害人先掐后勒,勒颈后打结,搜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钱物及证实被害人身份的物件,然后逃回老家。

这个案子给我印象比较深,第一是因为这是我接触的最早的几个连环案件之一,因为家里有亲戚在**司法系统工作,那时单位都订着杂志,有时候亲戚就拿回家里看,我记得当初好像是从民主与法制杂志上看到这个案子的,里面还有吴建臣的照片,现在只依稀记得是各肤色很黑的中年男子,也不知道受害人怎么都被这个其貌不扬的人给骗了;这里多说一句,虽然看了无数的案子,但很多有名的罪犯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当初看犯罪升级的时候,书里居然没把孙海波他们的照片给放出来,后来在上海的一本杂志里看到一张其模糊的照片,只能看的到他有点胖,还有黑龙江的张四维,在95年的蓝盾杂志里见过他的照片,但也很模糊,可惜我很多收藏的杂志都被我妈在一次搬家收拾中全给卖了-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还耿耿于怀。

第二个原因,是我记得杂志里描写吴骗受害妇女到作案地点后,一般都提出那种要求,而受害人大都非常顺从,很多人还提出要钱的要求,我当时非常惊讶,不明白受害女性怎么都这么不自重。现在想想,估计杂志里写的都是吴的供述,其真实性肯定大打折扣,但不知道当时杂志怎么那么轻易的就写出来了,不怕受害者家属告他么。



这两天,天津开发区的撞人事件闹的动静不小,毕竟是有9条人命啊,现在网上也有很多质疑的声音,像为什么警察没有果断的击毙罪犯啊,为什么警察不开枪打爆大客车的轮胎呢等等,咱没在现场,也没看监控录像,没有发言权,我要说的还是继续咱们的话题-连环杀人案,当然,提天津的这个事倒不是跑题,因为下面这个案子的犯罪手法就是——撞人。这个手法非常罕见,我到现在还没见过第二例。

档案六:公路杀手

1998年2月9日下午4时许,福建省仙游县枫亭镇霞桥村村民李某来到一个新基建的工地转弯,转了几圈后,突然发现一条血迹从福厦路边一直滴到她的宅基旁,地基旁边堆着一堆新土,新土是从附近土堆处移来的。谁吃饱了撑的,会去移土堆呢,会不会有人在那儿埋了什么东西?一个不详的念头在脑里闪过。回家后,她越想越害怕,便向枫亭**分局报案。

**干警来到位于国道324线137公里+705米东侧、李某宅基地北侧地基旁,小心翼翼地挖开土堆发现一具呈仰卧状的全裸女尸,尸体上用一条牛仔裤、紫红色西装外套、胸罩、三角裤及一个水泥袋覆盖。

仙游县**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经法医尸检认为,死者系高坠或被机动车辆碰撞而死,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寻找尸源。

就在“发现无名女尸”的消息在仙游县不胫而走的时候,2月12日上午,仙游泰立鞋厂女工付某回到赖店镇象岭村,对邻居蔡某某说,厂方托她催他妻子陈秀梅去上班,否则要除名。蔡某某楞住了:奇怪,妻子几天没回家,怎么没去上班?他匆匆赶到厂里,得知陈秀梅2月8日晚8时30分下班,与同厂一位女工一起回去后就再也没来上班。那位女工说,当晚她们各骑一辆自行车,一路同行到海田岭三岔路口就分手了,以后再也没见面。

蔡某某心急火燎地道亲朋好友家找了一遍,都没找着。后来,听说广播播的一则认尸广告很像他的妻子,便赶到枫亭**分局报案和认尸,一看照片,一眼便认出这个无名女尸就是他的妻子陈秀梅。

2月14日,警方在赖店镇锦田粮库的三郊线路段发现血迹,并认定是陈秀梅遇害的第一现场,京分析认为,死者系机动车碰撞死亡。于是,一个由刑警和交警组成的联合专案组成立了。警方在福厦线仙游路段撒开了天罗地网。

就在警方侦查无名女尸期间,福厦公路仙游路段连续几天又发生多起机动车撞死、撞伤行人而后抢劫的案件。

1998年2月9日晨5时,仙游县赖店镇榜头村36岁的妇女陈某某,身穿红衣服,在福厦公路郊尾边路段网莆田方向行走时,被一辆汽车撞倒后,随身携带的黑色小挎包被抢走。

2月10日凌晨5时许,又有一名妇女在仙游县郊尾卫生院前的福厦路行走时被一辆汽车撞到,身上的挎包被抢。

2月14日凌晨5时许,仙游县枫亭镇沙溪村妇女朱秀清在枫亭市场卖完菜,挑着箩筐往回走,路经福厦线枫亭梅岭头路段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在路旁边沟里,两位过路老人发现后,把她扶起来,她只动了动嘴唇,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她丈夫说,她身上50多元卖菜款和手上戴的双狮牌手表不翼而飞。

仙游警方分析认为系列作案的可能性极大。经与各地警方联系,发现324国道福厦线沿途泉州市、惠安县、晋江市等地均有类似案件发生。

1998年2月4日上午9时许,惠安县“110”接到报警:有人在惠安火车站前路南侧草地上发现了一具女尸。警方赶到现场,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机动车辆撞后,造成胸肋骨、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严重破坏大出血而死亡,尔后被抛尸。当天下午,死者丈夫连某前来认尸,确认死者系其妻、惠安辋川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庄秀玉。其妻昨晚骑得一辆自行身上的一只英纳格手表及一个钱包不见了。

2月6日上午,家住宁德市飞鸾镇某村的蔡某,向惠安县**局螺阳派出所报案。他叙述了2月4日凌晨遭抢劫的经过:

那天,我从福州作客车到惠安县涂寨找朋友,不料夜间车子坐过头,凌晨2时许,我在惠安县螺阳镇东风村路段下车,沿福厦路往北走,约在距铁路桥下300米左右,一辆车从背部把我撞倒。我顿时失去知觉,待我醒来,天下着细雨,我脸朝天躺在路边的田里,双手、脖子均被绳子捆着。一个男子用手剥我的内衣纽扣,把我**露出来,用嘴巴咬我左乳头,还用手把我的**捏的生疼。我还感觉那人摸我的下身,因为我下身穿太多的裤子,他脱不了,就把我的金脚链扯掉抢走。之后,那人站起来,爬上公路开车走了。我睁开绳子,爬上公路,发现金手链、金项链、金脚链、钻石戒指、一块眼形女式石英手表以及内有5000元现金的一件苹果绿女式皮革行李包和一个黑色女式挎包都被抢走。

莆田县灵川镇东沙村26岁的蔡桑霞和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28岁的朱丽玉,从广东打工回来,没想到在国道边侯车时会招来横祸。1998年2月21日凌晨2时45份,她们乘坐的一辆由深圳开往仙游的卧铺大客车,在枫亭镇白蛇过路枫莇路口停下来。她们各带着一个小孩,随身带了好多行李,下车后,便在路边等车。不一会儿,朱丽玉看到两束光直射而来,她感到不妙,就赶紧抱起儿子避让,可还是被紧逼而来的车撞到在地。不料,这辆撞到她们四人的大货车开出几十米后又返回。车在她们行李外侧停下,驾驶室下来一个人,将她们贵重的行李都提到驾驶室内,然后把车开走。4个伤者后被一辆三轮摩托车送往当地医院抢救。万幸的是,经法医鉴定,蔡桑霞的损伤属重伤,朱丽玉德损伤属轻伤。

这次,警方终于有了目击者:作案的车辆为一部长斗、长头、普通挡板的东风牌大货车!!

呵呵,我的本意是给大家介绍一些不大为人知的案子,所以这些案子一般网上很少有资料,所以只能一个字一个字打了,除了黑衣人李永枝那个,当时看着杂志上密密麻麻的字,着实犹豫了半天。幸好不知是哪位名作家,在网上写了一篇“神秘的黑衣人”竟让我给查着了,我一看跟我手头上的杂志写的一模一样,马上毫不犹豫考皮黏贴,真是多谢他了!不过贴完感觉好没成就感,连下面的两个旅馆杀手也没啥劲头写了,所以就另写别人了。

突破!3月15日,专案组在仙游县郊尾镇沙溪加油站后面的厕所旁发现一部长头长斗东风牌大货车。经访问得知,该车晚上出车,白天车主在车上睡觉,行踪可疑。车主是一个绰号叫“阿狗”的莆田县华亭镇的人。据说,“阿狗”还是停薪留职的教师,近几年都在运输沙石。

据门卫回忆,2月21日下午,他到加油站后面的厕所小便,看到这辆无牌东风车就停在旁边,驾驶室一块玻璃坏了,怕东西被盗,他踏上踏板,发现“阿狗”用一本书盖着脸在睡觉。随后“阿狗”拿一袋梨给他吃。他说,梨吃后,水果袋还扔在加油站旁的垃圾堆中。

专案组对该车进行认真勘查,在车辆油箱底部提取点点油渍。对油渍化验得知,该油渍为猪油,与“2.21”案受害者之一从广东带回的猪油相同,且对水果袋进行辨认,确认该水果袋系受害者从广东装水果所用。种种迹象表明,该车主有重大嫌疑。

夜晚,游荡在福厦路频频作案的东风大货车,终于被掀开神秘的面纱。3月7日,该车车主“阿狗”在莆田市涵江区某村其姘头林某家被警方抓获。经审查,“阿狗”对在仙游、泉州、晋江、惠安等地所发生的系列驾车杀人、抢劫案件供认不讳。警方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大吃一惊,阿狗供认,自1997年11月至1998年2月间,盗窃两辆东风牌货车和一辆拖斗。而后,用盗来的东风汽车故意驾车撞人14起,共撞死妇女9人,撞伤8人,还抢走被害人金银首饰、现金等大量财物。

“阿狗”侵害的均为夜间行走的女性,且多为穿红衣服的年轻女性。审讯时,警方问他为何要开车撞死撞伤走在公路边的女人。他说,主要是寻找刺激,报复女人。因为他对老婆非常好,老婆却跟别的男人好。他讨厌她,也讨厌女人。他说,报复杀人也是他犯罪的根源。1998年1月26日晚9时许,他开车路经惠安县洛阳某石材厂时,因对该厂老板庄某欠他几万元石材款多次催讨未还而怀恨在心,见其妻李某(33岁)从一家店铺出来,便开车将她撞死,然后剥光她的衣裤,仍到路边水沟里。第二天,他开车路过这里,看到庄家人在哭叫,心里高兴极了。

话说回来,天津撞车的案子到现在也没有个完整的官方说法,看来天津市宣传部做的工作很到位。我觉得这种趋势很危险,再过一段时间,可能记着这件事的人也不多了,ZF会认为这种靠时间推进来模糊事实的方法很好,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事件都会以这种方式“过去”,即使是在传媒、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好,下面先把撞车的案子说完:

“阿狗”的真名叫吴元松,40岁,原籍莆田县华亭镇,是个停薪留职的教师。他1978年开始代课,1980年补员,在仙游枫亭镇某小学任教。有一次,因盗窃被当场抓住,**人员在搜查他的住所时,发现大量的饭罐,还有女人的胸罩、内衣、内裤等。1982年,他因名声欠佳,被调到榜头镇某中心小学任教。据说,当时他经常利用夜晚躲在男厕所里,透过隔板缝隙偷看**或女学生。1986年,吴元松因调戏女学生而别仙游县教育局、人事局处以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1991年,吴元松又被调到盖尾镇某小学任体育教师。1992年,吴元松停薪留职,下海做沙石生意,搞起了个体运输。

案发后,**机关对吴元松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

1999年6月3日,吴元松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系列撞车杀人案画上了一个不完整的句号,吴元松虽然伏法,但他给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的痛苦和伤害远没有结束。

档案七:由点到线再到面

陕西省,又称为三秦大地,是举世公认的中华民族的摇篮和中华文明的发祥地,这个地方是绝对少不了大案的。早在90年代初,西安就出了个魏振海,搅了个鸡犬不宁。1993年,西安城堡大酒店3名日本人被杀案曾被列为当年中国第一号刑事案件,这起案件一直到11年后,才被广西警方利用高科技手段侦破。这里多说一句,1993年,西安市还曾经发生了一起大案,在12月9日凌晨。西安市农业银行营业部被劫,犯罪份子在持械杀死3名值班员后,打开金库,劫走了人民币75.8万元,此案到目前为止似乎仍未侦破。

到了1997-1998年,西安又出了件大案,这个案子大家可能非常熟悉,因为有导演把它拍成了一部非常成功的电视剧-12.1枪杀大案。这部剧我非常喜欢,里面虽然没有大腕,但是剧情非常好,拍的也好,演员演的也好,表现手法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这个案子发生在97年年末,破案在98年3月,主要是发生在冬季。当时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第一站就定在西安,**部可是给陕西省**厅和西安市**局八处下了死命令,必须在三月底破案,因此,12.1当时被列为陕西省冬季严打第一号案件!下面我要说的呢……嘿,还不是12.1,这个大家看电视都知道了么,我要说的,是陕西省冬季严打第二号案件。可不要小看这个案子,因为这个案子里有一个非常凶残的连环杀手。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女青年贾小妮(18岁)被案犯强**害于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案犯在作案时,用火烧掉了死者的阴毛,并抢走了自行车。这起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局刑警支队会同长安县**局刑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这个案子发现时,尸体已经开始**,技术上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侦破工作仍采取常规方法:即分析案情、刻画案犯、划定侦查范围。依据这起案件的现场勘查、案情分析、调查走访等工作,警方将案犯限制在这样的范围内:年龄在18-45岁之间,心狠手毒,可能受过打击处理,昼行夜伏等。因此,警方的侦查范围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辐射了十几个村、镇,同时召开各所、队长及乡镇干部会议,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案件没有进展。

正当专案组工作顺利进行的时候,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仍在这个乡的太平村和南丰村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在勘查这两个现场时,专案组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等方面分析,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就在上述工作开始不久,外乡、外区又连续发生了8起此类案件,时间是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发案地分别在长安的细柳、祝村、郭社;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地。注:12.1枪案于三月二十九号胜利破案。离**部要求的三月底仅差了两天。因此西安市局有大批警力空了出来。而接连的强**人案的发生,已经引起了陕西省**厅的极大注意,西安市局的刘平局长、吴金彪副局长、刑警支队穆文修支队长、**康副支队长(都是熟人,估计刘刚也应该去了,呵呵)先后多次奔赴各个发案现场,指挥、协调技术及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同时,专案组认为,案犯作案手法娴熟,有一定的反侦查技术,绝不会是第一次作案,因此,专案组在对已发案件继续工作的同时,开始收集近十年来在周边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资料。这一收集不要紧,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

最早的一起案子发生在6年前,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的王英英(18岁)惨遭犯罪分子强**害,此案久侦未破。而接下来的1993年、1994年,在整个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连续发生了7起,在这8起案件**死亡6人,这8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一条线即第一阶段亦初期阶段;而从1995年开始,类似案件发案有所平缓,到1996年的两年间,西安地区共发案6起,共死亡3人,这6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二条线即第二阶段亦平稳阶段。客观的说,在以上两个阶段,案件的发生无论是从影响程度来看,还是案发数量,同当时西安市的治安形势、发案水平相比是相适应的,并无特别之处。(这里我说明一下,西安警方的能力还是相当可以的,特别是在1995年,西安市**局曾经侦破一起系列强**人案,死亡人数多达12人,这起案子和此案当时并案情况我手头没有资料,不敢妄言)因此警方对案件的性质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这期间,所有的案件都被当做独立的点而就个案展开工作的,破案方式按部就班,缺乏总体联系的基础,因此,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在6年里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都均未破获。到了1997年和1998年,这一系列案件的发展到了高峰期,无论是数量和影响程度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但作案频率高,凶狠残忍,而且作案的过程形成了固有的模式,甚至达到了“娴熟”的地步,这一阶段终于导致了警方对整个系列案件有了真正的分析和认识。1998年,此系列案件已受到国家**部的高度重视,**部在该年将此案与宝鸡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于6月告破)及豫陕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于99年告破)列为部督大案,要求陕西省**厅全力侦破!

随着专案组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案犯的特征愈来愈明显-案犯单人行动、年龄偏大、像是外地人、大胡子等。这个时候,个别专案组成员认为,这些案件系同一个案犯所为,应全部并案侦查。专案组则认为,尽管已发的案件有许多相同点,但是缺乏众多的科学并案依据;此外,据幸存者提供的案犯特征和作案方式,有的也大相径庭,相去甚远。为了少走弯路,专案组重新部署警力,设立了新的专案机构:以发案地的郭社、细柳、祝村为主,继续侦破已发的案件;同时,又抽调部分警力,加紧对现发案的侦破,以现案带积案。同时,侦查措施也重新做了调整:

一、继续加大摸排力度,重点放在外地人员身上;

二、加强警力,巡逻、守候并采取化妆侦查;

三、组织幸存者对案犯画像,并继续寻找其他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线索;

四、技术上与外围地区联系,发现类似案件,提供并案依据;

五、根据受害者被抢走的三轮车、自行车等物品的特征、案犯的模拟画像,在全市发协查通报;

六、组织受害者在案发地周围寻找辨认案犯,并重奖提供线索者;

就这样,一张大网已悄然撒开。案件发展到此,专案组对全案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对案犯的刻画也更加准确。因此,侦破工作向良性发展。到了1998年11月,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1998年11月,郭杜专案组根据调查走访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乡窑场临时打工人员宋乾平符合其中一名案犯的特征,且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立即奔赴旬阳,在当地**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于11月13日将宋乾平抓获。经审讯,宋交代了郭杜“11.01”强**人未遂等6起案件,但对其他案件没有任何突破。经警方调查,排除了宋乾平作案的可能性;紧接着,有一名群众向调查**反映:“9.23”强**人案案发当天,曾见杜永村的张育平在现场周围活动。经查,该张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遂即派专人守候。1月19日晚,在张育平在外抢劫一辆出租车、驾车逃回家中时被守候的**发现并抓获。经审讯,张交代了“9.23”抢劫强**人等案两起,但其对其他的案件亦是一无所知。经警方调查,又排除了张育平作案的可能性。到现在为止,警方也是相当的吃惊,连抓两名案犯,只是侦破了几起个案,刚刚形成的观点、认识又受到威胁,个别**对专案组的正确分析又产生了怀疑和动摇。此时,专案组领导都及时地同大家分析案情,让大家明确:案情是朝着有利于警方的方向发展的,表现为:案件的特点越来越清楚,案犯越来越明确:那就是,除了张育平和宋乾平,还存在着第三个罪犯,真正的连环大案的凶手显然另有其人!专案组下令,案件攻坚已到了最后阶段,所有参战干警务必坚守岗位,坚定破案决心,将一切置之度外,所有刑警、交警、武警及相关派出所全力以赴,务必侦破此案!

1998年12月13日,一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被受害人史亚茹认出,经警民合围将其抓获。此凡开始抱有侥幸心理,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警方不急不躁,不打不骂,耐心教育;外围警方一边调查其身世,一边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结果收获很大,在其住处发现了两个案件受害人的赃物,审讯的专案组成员也通过研究其心理、了解其身世、掌握其弱点,再加之一些审讯谋略的合理和适时运用,给案犯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压力,终于迫使案犯彻底缴械。

王万明,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1981年11月,该王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根据王万明、张育平和宋乾平的交代,有关单位的立案登记和警方查证、走访落实来看,共破获抢劫强**人案件60起,其中强奸或强奸后杀人未遂39起,强**人21起,共死亡21人,最早的案件发生在1992年4月,最晚的案件发生在1998年11月,时间跨度是7年,也就说在这7年中,在西安市长安县的镐京、郭杜、马王、祝村、义井、兴隆、内苑、斗门;雁塔区的鱼化、丈八;阎良区的阎良、振兴、新兴3个区县的14个乡镇、面积约为1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同时有3个各自独立、互不联系的案犯从事抢劫强**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从地域来划分,60起案件中长安的9个乡镇共有43起,死亡9人;雁塔2个乡镇11起,死亡9人;阎良3个乡镇5起死亡3人。从作案量来划分,宋乾平作案6起,均系强奸后杀人未遂;张育平作案2起,死亡1人;王万明作案52起,死亡20人。因此,在整个强**人系列案中,王万明作案的比重较大。另外,7年的时间跨度也是以他1992年6月2日强**害王英英开始,以1998年11月24日强**害刘立红案结束。

至此,陕西历史上最大的系列强**人案(我觉得可能也是全国最大的,至少比2007年媒体上所吹的全国最大系列强**人案段金泉案件要大),在陕西省**厅和西安市**局的巨大努力下,全面告破!因为一些原因,此案在公开的媒体中并未做特别报道,只是少数媒体曾刊登此案,但内容皆甚少不详!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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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5 12: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八:变态杀人狂

河南,简称“豫”,省会是郑州。河南位于中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因大部分地区位于黄河以南,故称河南。全省总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居全国各省区市第17位,占全国总面积的1.73%,2008年底总人口9918万人,居全国第一。

在1998年到2003年的五年中,河南省先后发生了五起系列惊天大案,分别是豫陕苏皖系列杀人抢劫案(死亡76人)、豫、皖结合部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死亡41人)、系列武装绑架杀人案(死亡26人)、杨新海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死亡67人)、黄勇系列杀人案(死亡17人),虽然这些案件全部告破,但河南警方仍然感到屈辱,五案中,只有第一起案件是河南警方实实在在侦破的,其他像豫、皖结合部和系列武装绑架案,主要功劳属于安徽警方,杨新海案件告破于河北沧州,而黄勇案件,更是牵扯到失职问题而使警方抬不起头来。河南警方痛定思痛,全面整顿警风、“督察风暴”席卷全省,震动了河南警坛,惊动了全国**,不到两年,河南**在命案攻坚、大接访、**基层基础工作上获多项全国第一:

—2004年,河南命案侦破综合成绩全国第一;2005年,河南现行命案侦破、命案攻坚战综合战绩均居全国第一;

—2005年,河南侦办涉黑团伙数居全国第一;

在侦破系列案件方面,河南警方先后侦破了数起大案,特别是2004年侦破的恶魔搭档案件,更是震惊全国。其实说起来,河南警方在侦破大要案方面,在上个世纪,曾经战功卓越,下面要讲的一个案子,在同类案件中应该算是全国先例,其残忍程度和死亡人数也一点不亚于国外同类案件,这个案子起始于1991年,侦破于严打前夕的1995年,跨度5年!

公元1991年3月18日,河南省宝丰县肖旗乡派出所报案:该乡大白庄村南一麦场内麦秸垛着火,扑灭后发现一具被焚烧的无头裸尸。接报后,县、市两级**机关的领导带领侦技人员先后赶到现场。现场位于村南一麦场内,一具几乎被烧焦的无头尸体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尸体呈仰卧伏,自胸至腹被剖开,在麦场西南渠沟内发现一被割掉的男性外生殖器。经警犬追踪,在生殖器西24米远的一口水井中,捞出一颗人头。尸检发现:颈部皮瓣有索痕,胃内容有菜叶、香蕉皮等物。经现场勘查、分析案情,指挥部决定查尸源、排嫌疑,双管齐下。于是,四项工作同步展开:一是协查通报;二是辨认尸体;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播发认尸启事;四是以大白庄村为中心对现场周围2.5公里以内的村庄开展调查访问。在做了大量工作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又先后在河南、湖北主要报刊上刊登尸体认领启事,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案件没有任何进展。警方遂决定成立专案组继续开展侦破工作,半年内,警方足迹遍布10余个县、市,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案件仍未能突破。

1992年的7月14日、7月29日短短半个月内,在宝丰县的闹店镇、杨庄镇又连续发生两起杀人案。7月14日,闹店村村民余建家烟炕内发现一具全身**的男尸。尸体呈俯卧状,颈部勒有一节草绳,左手腕绑一尼龙绳,头部有钝器伤,烟炕墙上有大量喷溅血迹。勘验证实:死者被人用绳勒颈而后用现场的土坯砸击头部致死。侦查工作立即全面展开。调查中,有人反映,案发前,有一衣着较整齐的男青年和死者同行要饭,游荡于宝丰、郏县结合部一带的村庄,有人曾问衣着整齐者家乡住处,其自称是肖旗乡史营村人,并说死者是其弟,有精神病,家人让其跟着照顾他。战场立即转移到肖旗乡,以史营、方旗营两个村为中心铺开调查工作,对符合年龄、体貌特征的男青年和呆傻人逐一排查,并采取公秘结合的辨认措施,查尸源、排嫌疑。

正当“7.14”案件在紧张侦破中,7月29日,杨庄镇辖区第二瓷厂西一废弃的炸药房内又发现一具无名男尸。经勘验:尸体呈俯卧状,全身**,高度**,头部有钝器伤,头下有血泊,周围地面及墙壁上有“杀人者我”刻划字样以及用血写的“啥畜性(牲)就是”五个大字。案犯的猖獗行为激怒了警方,他们顶烈日、冒酷暑,走村串户,夜以继日地工作,短短三天,走访近三千人,了解到:7月26日一衣着较为整齐的男青年领一痴呆人从杨庄火车站顺公路朝现场方向去,边走边用木棍敲打痴呆人。26日晚,有人见两人睡在离现场不远的麦场内。27日上午8时许,村民彭某见一衣着整齐的男青年领一赤身裸体的痴呆人进入废弃的炸药库房内,后见衣着整齐的青年坐在库房门口,未见痴呆人出来。

警方仔细研究分析,形成了以下共识:

1.两案侵害对象一致,均为痴呆人员;

2.作案手段一致,均扒光死者衣服,就地取材,用钝器击打头部;

3.作案地点均选在无人居住偏僻废弃的旧房内;

4.作案前,均领着受害人在现场附近转游,以寻找作案地点和时机;

5.两案案犯年龄、身高、口音、衣着、体貌特征均相同;

6.1991年“3.18”案件受害人同样是裸体,且胃内容有菜叶、香蕉皮,很可能也是痴呆人员。

据此,警方决定将三案并案侦察,在全县范围内,特别是以肖旗、杨庄、闹店三个乡镇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先后排出重点嫌疑人员40多个,经逐个调查访问、查证落实,终因没有证据,死者身源不清,无因果关系,案件搁浅,警方一筹莫展。

时间推移到1993年2月14日,宝丰县肖旗村西南水塘内又发现一具裸体男尸,已高度**。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认定也是一起杀害痴呆精神病人的案件。为了寻找有价值的物证,警方调来水泵、消防车,连续三天三夜将塘水抽干,仍一无所获。

1993年4月28日,在肖旗村南干渠导洪内发现一具男尸,全身**,高度**。

1993年5月5日,在宝丰县煤炭供销公司南侧荒地内发现一具无名男尸,全身**,被勒致死,根据死者携带物品分析,警方认定死者为痴呆、精神病人。

1993年10月15日,在肖旗村南干渠内发现一具无名男尸,全身**,确认死亡时间为当日凌晨,被人先扼颈致昏后推入水中淹死。从死者手中所握螺丝钉及调查访问情况,推断其为精神病人。

1994年2月20日,在肖旗村大白庄村南600米水渠内发现一截自腰部以下的残尸,断口处至腿部有焚烧痕迹。经搜索,次日在肖旗磁趴岭村西干渠一闸门处,发现一截头部至躯干部的残尸,断口有焚烧痕迹。

1994年8月27日,闹店乡贾寨村南干渠内发现一具全身**、高度**的尸体,由于尸检条件差,性质难定。

1995年5月24日,在肖旗乡大白庄村麦地内又发现一具全身**的无名男尸,经现场勘查认定又是一起杀害痴呆精神病人案件。

案件边查边发,每次发案后,警方都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不知花费了多少精力,熬过了多少不眠之夜,几乎把发案地附近的村庄翻了个遍,然而,由于没有可供利用的证据,源源不断的线索得不到认定,侦破工作陷入困境,系列杀害痴呆人员的案件像块巨石一直压在警方的心头。同时,由于案件的连续发生,社会反映非常强烈。沉重的社会**压力,也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强大的动力。警方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认真回顾了侦破该系列案件所走过的路,一个较为成熟的侦破方案在警方心中形成:要侦破此案必须采用全方位侦破方法,必须改进过去那种案发后调查、排查的单一做法。全方位、多警种侦破与防范控制并举的方案在警方动员会上传达后,六项侦查措施同步展开:

1.在多次发案的肖旗乡大白庄村、肖旗村附近部署专案特情和基层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对历次工作中排查出的嫌疑人员进行监控、控制;

2.进一步对案犯画像,分析其作案手段、侵害对象、活动规律,从中寻找侦破捷径;

3.根据案犯应是性格孤僻、心理变态人员的分析,加强对这类人员的调查、控制;(注:在此系列案件的前一阶段,警方一直对案犯作案的动机分析不透,由于在90年代之前,从没有遇到过变态杀人案件,同时,警方在现场勘察时也没有考虑到**的行为,因此,一直未能发现案犯每次都**受害者,这一点,一直到93年才被发现)

4.在重点发案地的肖旗、杨庄、闹店组织干警加强夜间巡逻、守候、设卡盘查,以发现可疑人员;

5.加强对本辖区痴呆、精神病人的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

6.犯罪分子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下,有继续作案的可能,对发现有痴呆、精神病的人员要多留心、多观察,秘密跟踪,从中发现可疑情况和线索。

至此,一张无形的大网已经悄悄张开,警方将侦破系列杀害痴呆人案件这根弦始终绷得紧紧的。平时不被人注意的痴呆病人、讨饭的乞丐成了警方关注的对象。功夫不负有心人,警方的努力终于在95年8月有了回报!

1995年8月4日晚23时许,侦查员贾红伟在县城南关,发现一衣着整齐的男青年和一个只穿一条裤头、浑身肮脏的痴呆青年同行,立即想到衣着整齐的男青年如果不是痴呆人家属,就是案犯。跟踪发现二人顺着公路朝肖旗方向而去,立即找到占有亢永超一起骑摩托车追赶,并绕道超行,埋伏在前边玉米地内守候。当衣着整齐的青年把痴呆人的衣服扒光,往玉米地内拉时,他们立即鸣枪警告,同时扑上去将其抓获。经连夜突审,案犯供认了系列杀害痴呆人员的案件。

案犯李占国,男,26岁,宝丰县肖旗乡大白庄村民,此人在案件侦破阶段也曾被警方列为重点对象,采取传讯、搜查、辨认等措施,终因无证据而未能定案。据其交代,因受**录像中同性恋的镜头影响,其曾和本村一单身汉发生过**的行为,此后,他以痴呆人员为对象、连续作案12起,**后共杀死11人。至此,这起连续5年困扰宝丰**局、河南省**厅及至**部的、90年代初少有的变态系列杀人案终于被河南警方划上了句号!



档案九.火车站里的幽灵

再回到陕西。陕西安康市,处在川、陕、鄂、渝四省市的结合部,是祖国西南和鄂、豫两省的咽喉要道,其之北就是档案八中的王万明曾经肆虐一时的西安市长安县,其西与汉中市的佛坪、洋县、西乡县接壤,南与重庆市的城口、巫溪县、四川省的万源县相连;东与湖北省的竹山、竹溪县、郧西、郧县相接。而在公元1996年的春天,春节刚刚过去,安康警方就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挑战!

1996年2月28日凌晨,第一起血案在安康火车站内西北侧路基护坡上发生了。死者男性,年龄约56岁左右,身长1.67m,呈黑白相间的头发长4cm,尸体呈仰卧状,死者上身的衣服被脱掉,只留下秋衣遮盖其头部。死者的致命伤在头部,头部可见有11处挫创。解剖见颅骨骨折3处。死者随身携带的有安康至安陆的328次列车车票一张(票号0546,记有96,2,28)和小食品等遗留物,经警方勘察和技术鉴定,系他杀。

3月3日凌晨,在安康火车站东区一号道岔北侧路基护坡处,又发生了一起血案。死者男性,约有50余岁,身长1.61m,黑发长3.2m,有黑白相间长约1.5cm的胡须。尸体呈俯卧状,身穿**旧军大衣,灰色西服,下穿蓝色西裤。死者头部损伤共12处,随身携带的物品有陕西省城固火车站的站台票一张,电报一份及衣物等。经过警方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确系他杀。

安康铁路警方随即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动员以后,对这两起案件侦破工作随即展开。正当警方紧锣密鼓的进行侦查工作时,令警方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在安康火车站,又发生了第三起血案!

关于李占国系列变态杀人案,我手头只有很少的资料,我曾经专门去图书馆查阅过1995年和1996年的河南法制报及法制日报,但都没有对此案的报道,所以没办法,对凶手的背景和犯罪心理历程只能草草了事了,将来我会再查地方报纸或人民**报,如果有新的资料我会再整理上来。非常抱歉!下面继续……

1995年3月6日凌晨,在安康火车站西平交道,北侧护坡平台上,一年轻女性被杀。被害人约20余岁,并遭到了犯罪分子的奸污。其身长1.63m,发长12cm,枕部头发被割。死者上衣被案犯卷起于肚脐之上,裤子被全部褪到小腿处,头枕一件灰色西服,西服后边沿线缝撕破,衣扣撕掉2枚。死者左侧为吴兴莲坟墓,坟墓的墓碑西侧有用石头刻画的字迹“杀尽负情人,下一个市(是)**局长或某某某一家人,请破案”。死者裸露的小腹上用锐器刻画有“仇”字的字样,并在仇字的收笔处画上斜度。死者头部有10处挫裂创伤,深达颅骨。颈部气管、食管均被切断。解剖见颅骨骨折,胸部第四肋骨骨折,肝脏破裂;子宫内有一成形男婴,推断怀孕已有6个月左右。一尸两命!

3起凶杀案均发生在同一地点-——安康火车站,且前后不到8天。案犯作案时间都选择在同一时间——凌晨。杀人时的致命部位又都是头部。这在当时全国**机关侦破的凶杀案件中实属罕见!案情惊动了郑州铁路**局及北京铁道部**局。就在3月6日当天下午,郑州铁路**局局长李学安就发来了指示:“快速侦破此案,决不能让案犯逍遥法外。”并同时转达铁道部**局领导的指令:“限期侦破此案”!

3月7日上午(警方动作很快),在襄樊铁路**处检查指导工作的郑州铁路**局副局长童少录和刑侦处副处长焦文明专程赶到了安康,查看了案发现场并听取了汇报。对3起凶杀案的侦破作了重要指示。3月8日17时,安康铁路**处刑警支队打流大队、阳安队、襄渝大队的30名侦查员从外地火速调回安康。3月8日9时,郑州铁路**局局长李学安再次指派局二处处长王仲刚,刑侦大队长王凤鸣、大案组组长尹公亭、工程师张武才带领13名干警赶赴安康!至此,安康警方成立了由71名专案侦查员组成的专案组,并召开了专案侦破会议。对3起凶杀案进行了分析,对3起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论证。并着重从受害者的尸体损伤程度、死者被击打的致命部位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同时对犯罪分子进行了“画像”,并初步确定了侦查范围和查找尸源方案:迅速兵分六路,派出侦查员徐保平等人赴湖北省安陆市调查“2.28”案件尸源;副支队长陈爱民等5名侦查员赴陕西省城固调查“3.03”案件尸源情况;副支队李建龙等5名侦察员赴安康市恒口查证落实“3.06”案件尸源,郑州铁路**局副局长童少录亲自坐镇安康指挥!

警方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证实2月28日被害人系湖北省安陆市伏水镇第五建筑队电焊工杨兴富(男,58岁)。因其子杨俊超与金东武诈骗于1996年2月10日被安康市恒口**分局收审。被害人于2月25日从湖北省安陆市乘车到达陕西省恒口。金东武之弟金东群与金的朋友李发全也于当日到达恒口。2月27日杨兴富与金东群、李发全先后离开恒口,到安康市**局收审所办理交款手续,然后于当日19时许到安康火车站,由李发全购买了3张安康到安陆的车票。3人于当日21时许到安康车站西头小门进站,金、李未带行李到一站台,杨兴富带一提包怕被清出站而到了二站台。成都至上海的184次列车进站前,金、李被车站工作人员清出站外,杨兴富不知去向。184次列车开车后,金、李二人在站外广场等杨兴富未等着,误认为杨兴富已乘184次列车走了,二人当夜住进了车站外的财税旅社。于28日乘78次特快列车离开了安康。

赴陕西省城固外调小组查清了“3.03”案件的尸源。死者系城固县二里区黄岗乡明珠村二组农民严志光(男,52岁)。该被害人2月24日从家里出来,在城固县火车站乘184次列车未上得去,目的是去河南省安阳市处理其子被伤害一事。出门时借了1300余元,自身带了200余元现金和身份证。此人性格比较孤僻。

付安康市恒口区调查小组查实“3.06”案件的死者叫余静(女,22岁),家住恒口区运溪乡三里村三组,农民,丈夫在珠海打工一年多未归。该余3月5日上午一个人独自离家,走时带了10元钱。3月6日凌晨遇害。

凶手到底是谁,他为什么杀人?是谋财害命还是抢劫杀人?是情杀还是仇杀?警方在调查落实了3铭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关系之后,决定对“2.28”、“3.03”、“3.06”系列凶杀案并案侦查。根据对作案工具和作案时间、受害人的致命伤均在头部、侵害的对象均属老弱男性或女性,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等,结合现场反映的特征,给犯罪分子作了以下的“画像”:

案犯系男性,年龄在20-35岁之间,身高1.65米到1.75米,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性格孤僻内向,有心理障碍,好单独活动,或单身独居;受过**机关的打击处理;经济困难,急等钱用;熟悉安康车站的情况,在安康有固定住所。但不排除流窜人员作案的可能;有特使身份(在铁路工作过活铁路内部工作人员)。

通过对犯罪分子“画像”,警方迅速划定了侦查范围和侦查方向。决定以“3.06”案件为突破口,3起案件齐头并进;以安康车站为中心,以1.5公里为半径划定侦查范围,以犯罪分子“画像”为基础,以查找凶器为重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访问和摸排,查找重点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在安康地区划定的侦查范围和湖北的安陆、广东的珠海和广州、河北的石家庄及北京展开内查外访工作。调访组分成路内、城市、农村三片,任务到组、责任到人,侦查员们日夜兼程奔波在安康和外地的调查摸排中。

在安康地区划定的侦查范围内,调查摸排工作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进行着,对每一个人进行排查;农村组逐村逐户的一家一家地进行,从年龄到身高;从文化程度到有无心理障碍和性格特点,从家庭状况到是否受过**机关打击处理或因为某种原因受过某种刺激,从习惯单独果冻和单独居住到急等钱花等等,逐人进行排队摸查,筛选出作案可能的重点嫌疑人146名。专案组通过进一步的排查,技术人员对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清理,对比,一个又一个的重点嫌疑人被否定;其他抓获的案犯也通过审查、一个又一个地被排除了。调查走访的侦查员足迹布满了安康市的四个区18个乡、108个村的430个村民小组,调查走访了13890户村民,调查走访职工家属5.1万余名。在外地调访行程2万余公里,从中寻找案犯的蛛丝马迹,但均无所获!

警方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侦察决策失误和侦查范围划偏,致使侦察破案走上了绝壁?难道是犯罪分子作案后永远地从安康这片土地上消逝了么?难道是侦查员在某一节骨眼上疏忽大意了么?重新研究和分析案情,补充侦查措施,纠正偏差。正在此时,襄樊铁路**处刑侦大队打电话向局二处处长王仲刚汇报案情:“3月10日凌晨在十堰火车站站内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被杀害后凶手逃离了现场。”并通报了案犯的作案手段。警方通过对十堰车站凶杀现场的勘查,认定案犯作案手段通安康火车站3起凶杀案相同。但是十堰现场留下了一件作案工具————一把带血的杀猪刀。

3月11日上午,安康铁路**处刑警支队接报:凌晨阳安铁路线上得汉中火车站外,发现两名40来岁的一男一女被杀害,身上有183次列车客票等物,汉中车站派出所与汉中市**局立即赶赴发案现场。

3月16日凌晨2时10分,轻悄悄的安康火车站隐蔽着16名蹲坑守候的安康铁路**处刑警支队的侦查员。16双火眼金睛警惕地扫视着车站的各个要道。

车站**派出所里执勤的联防队员张永刚、李富勇、杜庆伟3人值夜班。他们根据专案组的部署在站内二站台加强巡视,当他们3人巡视到二站台西边运转室时,发现运转室靠东边不远处有二男一女,立即上前查问。一男一女有车票,当查到第三个人时,此人吞吞吐吐说没票,也未带任何行李,行迹十分可疑。他们要带他到值班室去查问,发现他神色紧张而且右手伸向腰间,张永刚看情况不妙扑上前将其右手拧到背后,李富勇将其左臂拧住,杜庆伟看势头不对,迅速上前摸查此人腰部,从这人腰间搜出一把木柄铁锤,遂将他带到值班室。在值班室强烈的灯光下,张永刚发现铁锤上有凝固的血迹,他们还从该人胸左侧内衣兜里搜出用花布包着的一把女人长发,于是,立即将此人交给了执勤的干警。

值班干警立即打电话向上报告。于是,副处长马宝德迅速带领支队长杨宽林和支队干警赶到安康车站**所,对案犯进行了盘问和审查。犯罪分子初步交代了1996年2月28日、3月3日、3月6日凌晨在安康火车站连续三次杀人的犯罪事实。为了尽快查清该犯得基本犯罪事实,将其押到专案指挥部进行连夜突审,并连夜派侦查员到该犯原籍查证。

3月16日凌晨4时30分,27岁的杀人恶魔余延军在安康铁路**处刑警支队的审讯室交代了自1995年秋天开始曾11次疯狂杀人抢钱泄愤报复的犯罪事实。

1995年秋种期间,余犯在陕西省旬阳县金洞乡盗窃一农户家,被男主人发现,于是,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男主人杀死。

1995年农历11月的一天晚上,在旬阳县城体育场的河对面,用匕首将两名甘肃妇女杀死,然后搜身,抢走现金50元,并沉尸河中。

1995年农历12月20日左右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襄渝铁路线上得早阳至朱家砭区间一隧道内,将一名河南籍妇女用钢轨夹板砸死,抢走现金950余元和一个600元的存折。

1996年2月27日21时许,该犯乘523次列车从旬阳到安康后,在站外逗留到23时许,从车站西头一处小门进入站内,在二站台西头碰见被害人杨兴福。他以其哥是货车押运人员能带杨上车为诱饵,将杨骗到车站西头北侧路基边杀害,抢走现金370元。

1996年3月2日18时许,该犯从旬阳乘坐523次列车到达安康东站下车,乘出租车到达安康车站。22时许,在安康车站东头一站台外见受害人严志光独自一人,遂上前搭讪,仍以其哥是货车押运人员能带严上车为诱饵,将严骗到车站东头扳道房的北侧一号道岔的路基边将其杀害,抢走现金140元。

1996年3月5日16时许,该犯从旬阳乘523次列车仍在安康车站下车,先跟踪一穿警服的**,伺机下手未得逞,后又乘坐出租车到达安康车站,在车站广场逗留到23时左右,见受害人余静孤身一人即上前搭讪,以其哥在铁路上工作能送其上车为诱饵,取得余的信任后将其带到“2.28”作案现场,又将余带至车站西头护坡上一处坟墓旁,对余进行了奸污,然后将其杀死割发留字。

1996年3月9日21时许,该犯在陕西省白河县境内白河一号隧道外的山坡上,用随身携带的铁锤将一名当地男子杀死,抢走现金370余元。

1996年3月10日17时许,该犯从安康乘坐328次列车到达十堰车站,22时许在十堰车站东头道口遇到迎面走来的受害人左瑞学,便上前搭话,并尾随到车站东头围墙处,趁其不备将其杀害。

1996年3月12日凌晨,在陕西省汉中市距火车站三、四里处一小道旁,先后用随身携带的铁锤将一男一女(男的50多岁,女的40多岁)砸死,分别抢走了现金140余元和20余元。

1996年3月15日,从旬阳乘坐襄樊到安康的523次列车到达安康车站,在列车上跟踪了一个30来岁的妇女,下车后准备伺机杀掉。顺着公路跟了一段路程,这个妇女走进了路边一户人家,余犯等了等,仍未出来,只好放弃。然后,他乘坐出租车于21时许到达安康车站,从车站东头进站,在站台内转了三圈,两次跟踪一名执勤的高个子**,跟了一段时间,发现这名**个子太高,怕杀不了自己载了,又在车站内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在二站台认识了一男一女,准备将其诱离站台下杀掉,不想落入了法网。

杀人恶魔余延军,生于1969年4月5日,家住陕西省旬阳县长沙乡枣园村一组。1989年因拐卖人口和盗窃罪被旬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5年7月19日刑满释放。余出狱后曾谈或一个女友,后该女见其穷困潦倒就远嫁安徽,失恋的痛苦,生活的失意,使余犯开始形成变态的人格,重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并一步步滑向深渊。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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