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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9月10日,中国足协针对上一轮中超联赛青岛队主场和重庆力帆比赛后,重庆队员围堵裁判一事,作出处罚,重庆队吴鹏、罗毅、田旭三名球员被累计停赛13场,罚款7.5万元。足协处罚原文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年9月4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十七轮第132场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与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青岛市天泰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报告、比赛录像以及相关俱乐部的陈述,比赛结束后,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队员29号吴鹏用身体撞击第一助理裁判员;队员23号罗毅、37号田旭指责、谩骂第一助理裁判员,严重干扰了比赛秩序和裁判员的执法,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二条、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29号运动员吴鹏2010中超联赛6场,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二、停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23号运动员罗毅2010中超联赛4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三、停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37号运动员田旭2010中超联赛3场,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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