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阿瓦与金童纠纷主要是,金童与DAZN签合同,保证自己代表阿瓦(包括承认DAZN拥有比赛对手的最终批准权),并由霍亚个人向DAZN担保,负责与阿瓦之间的经济问题。
而阿瓦这边,也是金童在签合同(包括许诺阿瓦,拥有对比赛对手的最终确定权),也由霍亚个人向阿瓦担保他的酬金问题。
等于金童两边签背对背合同,都由霍亚向两边担保。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问题。导致:
1. 金童在阿瓦这儿代表DAZN,在DAZN这儿代表阿瓦。对手选择最终决定权,金童许诺给了阿瓦和DAZN双方。导致在选对手问题上扯皮。
2. 阿瓦认为,这就导致他至今无比赛可打。DAZN这边又指责金童,并没100%代表阿瓦来落实合同。
3. 由于阿瓦不知道金童与DAZN的合同细节。阿瓦还怀疑,金童在DAZN那儿拿来的钱,有克扣酬金的嫌疑,比如打菲尔丁只得到1500万。阿瓦还很气愤,金童搭顺风车,占他便宜,因为金童其他比赛都在DAZN播出,HBO退出后,金童面临没有播出平台的危险,靠他的合同,解决了金童播出平台的问题。
总结,金童两边代表签合同,霍亚两边担保,出现了问题。核心问题是,阿瓦比赛对手的最终决策权。
我认为,金童为了抓住DAZN这个大款,实属无奈,才这样做。应该说霍亚本人,确实冒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试想,金童、阿瓦、DAZN一起签三方合同;甚至阿瓦、DAZN直接签合同,那金童公司,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阿瓦起诉这事,从法律层面,有一定道理。
但金童与DAZN的合同,最大受益者,还是阿瓦。为促成与GGG二番战,金童这边甚至自己倒贴5%的总酬金。凡此种种,金童为阿瓦操碎了心的,指着你阿瓦赚点钱,应该的。
金童及霍亚,冒险操作一个背对背的合同(其实金童也并非完全乱来,他本来就有阿瓦的经纪权,只不过阿瓦大牌,DAZN有钱,金童两边唯唯诺诺,自己才陷入窘境),金童无非是想从中搞点好处,怕你阿瓦翅膀硬了不认人。阿瓦应该心怀感恩,大处着眼,差不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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